1999年,专案组抓捕赖昌星,没想到有人做内鬼通知赖昌星逃到加拿大,经排查,这个内鬼的身份可不简单! 1999年夏天,厦门的海风依旧带着咸湿的气息,但这座城市的地下暗流,却涌动着一场即将到来的风暴。 一个名叫赖昌星的人,此刻正站在他财富与权力的顶峰,也站在了悬崖的边缘。 他的故事,始于福建晋江一个普通的农村。 小学没念完,他就辍学回家,捡过废品,放过牛。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到沿海,这个头脑灵活的年轻人开始倒腾些小买卖,从旧布料、小商品做起,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城乡之间,攒下了第一笔微薄的资本。 八十年代,他在石狮开了家小餐馆,兼卖些电子表和服装,由此结识了三教九流的生意人,眼界和野心一起膨胀起来。 他不满足于这种辛苦钱,开始接触一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门路”,从小规模的货物瞒报开始,一步步滑向了走私的深渊。 1991年,赖昌星设法取得了香港居民身份,移居香港,注册成立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他以港商的身份回到厦门,成立了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超过一亿港币。 表面上,这家公司从事电子产品进口,但真正的业务,是利用虚假报关、伪报品名等手段,大规模走私各类紧俏商品。 到了1996年,远华集团正式成立,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走私帝国已然成型。 赖昌星深谙在那个经济高速发展、监管尚不完善的年代,权力的“润滑”与“庇护”至关重要。 他的手段直接而有效,金钱、美色和人情。 他在厦门市区建造了一栋外表普通、内部极尽奢华的七层小楼,人称“红楼”。 这里成了他专门用来接待、拉拢各路官员的据点。 赖昌星不仅投其所好,更善于“长期投资”。 他瞄准一些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动用关系和金钱为他们铺平升迁之路,等待他们日后身居要职时“投桃报李”。 庄如顺就是这样一个“投资成果”。 他与赖昌星相识于微时,当时还只是交警系统里一个普通干部。 在赖昌星不遗余力的“帮助”下,庄如顺仕途顺畅,短短十年间,一路升迁至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的高位。 作为回报,庄如顺利用职权,为赖昌星的走私活动大开方便之门,例如违规为上百辆走私汽车办理罚没证明和上牌手续,使其“合法化”。 另一个关键人物是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 赖昌星看中其年轻有为且背景不俗,不仅出资为其“活动”关长职位,甚至在香港为其安排情妇并生子,将杨前线牢牢绑在了自己的船上。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 1999年4月,一封长达74页、详细列举远华集团走私罪行的举报信,被送到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个由中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的“4.20”专案组迅速成立,秘密南下福建展开调查。 起初,风声似乎并未走漏,赖昌星虽然有所警觉,逃往香港观望了一阵,但见没有后续动作,又心存侥幸地回到了厦门。 真正的雷霆行动始于1999年8月。 办案人员带着武装警卫秘密进驻厦门,调查迅速推进,短短十天就初步查清了超过百亿元的走私事实,收网抓捕的时机成熟了。 然而,就在警方精心部署、准备动手的关键时刻,赖昌星却像提前收到了警报,突然消失了。 专案组内部出现了严重的泄密嫌疑。 经过严密排查,所有的线索最终指向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内鬼,正是身居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要职的庄如顺。 他连续多次拨通了赖昌星的电话。 电话里,他没有多说废话,而是急切地催促赖昌星立刻出逃,走得越远越好,再也不要回来。 正是这几个电话,为赖昌星赢得了宝贵的逃亡时间。 庄如顺的通风报信,使得这起特大走私案的主犯成功外逃,给案件侦办和后续追赃造成了巨大困难,也令中央震怒。 赖昌星逃往加拿大后,中方立即冻结其资产,并通过外交和法律途径持续要求加方将其遣返。 赖昌星则在加拿大利用当地复杂的司法程序,不断提出难民申请、上诉,试图拖延时间,这一拖就是十二年。 在此期间,中国专案组对案件的调查从未停止,一张涉及数百名党政官员、企业人员的庞大关系网被彻底揭开。 2011年7月,在经历了漫长的法律拉锯战后,加拿大联邦法院最终驳回了赖昌星的上诉。 他被押上飞往中国的航班,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依法逮捕,结束了长达十二年的海外逃亡生涯。 至此,这起震惊中外、标志着上世纪末中国打击走私和反腐败斗争一个里程碑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主要信源:赖昌星潜逃加拿大的日子;加拿大华侨移民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