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接待了一波劳动监察[捂脸]起因是前几天公司车间的一名员工试用期到期了,部门表示“还要再考察考察”;员工愤然提了离职,然后当天就走人了... 部门负责人看事情自己处理不了了,才告诉我们hr。我们赶紧联系员工本人,表示离职是她的权利,但是你得回来交接,我们才能给结这几天的工资...然后没想到员工把我们直接给举报劳动监察了[捂脸] 劳动监察说我们这属于拖欠劳动者工资,我们赶紧解释说我们是每个月15号发薪,所以他的工资我们不是不发,而是没到15号... 对于对方指责我们无故延长试用期,我们的解释则是我们并没有给员工下达任何解除或者延长试用的通知,像这种情况,员工是视同按期自动转正的...而且我们也欢迎回来继续上班的... 然后劳动监察当场问员工还愿意回去上班吗?员工表示不会回去后,劳动监察督促我们赶紧把员工的钱给人家结了就得了...我们自然满口答应,毕竟我们也不想把这事闹大[捂脸] 这个事情我们hr的起因完全不知情,最后还要冲到最前面直面火力,真是无奈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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