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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男子买房2年后得知所在楼栋曾有2个人坠楼,吓得不敢住,要住中介退房!中

杭州余杭,男子买房2年后得知所在楼栋曾有2个人坠楼,吓得不敢住,要住中介退房!中介:“事情不是发生在卖你的那套房子里面,你们的房子不算凶宅……”网友: 买了一年多,快两年了,现在扯皮这个,还不是因为房价跌麻了 段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花光积蓄、背负30年房贷买下的“温馨小家”,竟成了全家不敢踏足的“心理禁区”。 事情要从2024年初说起。段先生和妻子咬牙在余杭某小区买下一套三居室,首付加装修掏空了六个钱包。 可就在2026年1月14日清晨,一声巨响撕裂了宁静。段先生被惊醒,冲到窗边一看,楼下草坪上躺着一个人,周围围满了人,警车、救护车呼啸而至——有人跳楼了。 更让他脊背发凉的是,邻居悄悄告诉他:这栋楼在他买房前,已经发生过两起坠楼身亡事件, 时间分别在2020年和2022年。 “都是从高楼层跳下来的,听说其中一个还是半夜……”邻居压低声音说。 段先生回家一说,妻子当场崩溃! “我老婆从发生这个事之后,就是现在也不敢在家里住,孩子也不敢在家里住,就是吃饭都吃不下去了,就是把我们搞到很恐慌。”一见到调解员,段先生就一脸气愤! 段先生和妻子认为,中介我爱我家买房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他们一句都没提这楼死过人!如果早知道,自己打死也不会买! 面对指责,中介店长一脸无奈:“段先生,我们理解您的心情,但法律上,‘凶宅’指的是死亡事件发生在您所购买的房屋内部,比如自杀、凶杀。而这三起坠楼,都是发生在楼外公共区域,甚至不在同一单元。我们作为中介,不可能去查整栋楼几年前有没有人跳楼——这根本不在法定披露范围内!” 他还补充:“别说我们,连房东自己都不一定清楚。您去问物业,他们可能都说不清具体年份。” 段先生却不买账:“那你们至少该问一句:‘这楼有没有非正常死亡事件?您介不介意?’——你不告诉我,我怎么判断介不介意?” 目前,我爱我家提出折中方案:不退房,但若段先生决定转卖此房另购新房,中介费全免。段先生表示会考虑,但情绪仍难以平复。 此事在网上引发激烈争论: “换我也不敢住!不是迷信,是心理阴影。每天抬头看阳台,会不会又有人跳下来?这种恐惧没法用‘法律不认凶宅’来消除!” “中介别甩锅!既然知道客户最忌讳这个,就该主动调查并告知。隐瞒就是失职!” “照这逻辑,小区门口出过车祸、隔壁楼有人病逝,都要算‘瑕疵’?那全杭州还有能卖的房子吗?” “法律不认‘楼栋凶宅’是有道理的——否则一栋30层的楼,只要一人跳楼,整栋299户都贬值?这公平吗?” 这场纠纷撕开了一个残酷现实:法律只保护“物理安全”,却无视“心理安全”。 当一个人站在阳台上,想到脚下曾有两条生命坠落,那种寒意不是“矫情”,而是人类对死亡本能的敬畏。 中介说“不构成凶宅”,没错;但社会若只用冷冰冰的法条去切割人的恐惧,那所谓的“安居”,不过是钢筋水泥里的精神流放。 更值得反思的是,我们一边高喊“房住不炒”,一边却把房子简化为交易标的,忽略了它承载的情感与安全感。 如果一套房能让一家人夜不能寐、食不下咽,那它再“合法”,也不配称为“家”。 或许,真正的“凶宅”,从来不是死过人的屋子,而是明知买家会恐惧,却选择沉默的利益链条。 法律可以不退房,但人心,一旦吓破了,就再也补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