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学生看到图一愤怒投稿:
名誉权并非“只要我不高兴,就能告”
名誉权是对受害者自身的社会评价享有的维护权利。只有在他人用侮辱、诽谤等不正当方式贬损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时,构成侵权。
某个粉圈的普法教育迫在眉睫[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