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在游泳馆练习憋气时,突感腿部至臀部被人给摸了下,她转身看去,发现是一名陌生男子。女子气得立即叫来了工作人员看住男子,然后报了警。在警方调查过程中,有多名女子表示的确被这名陌生男子触碰过身体,但男子却反驳称是游泳时不小心划到的。警方调查了监控,发现该男子游泳时动作幅度很大,所以划到了女子身上,但并未发现其他女性被男子触碰到身体。不过,警方还是对该男子以猥亵行为立了案。
据极目新闻7月2日报道,在6月29日晚上7点左右,陈女士与朋友约了萧山某游泳馆练习游泳。
由于陈女士不太会游泳,所以她就一直在浅水区抓着分水线练习憋气和脚步摆动。
而就在陈女士练习憋气时,她突然感到臀部被人触碰了一下。陈女士立即抬头抹了一把脸上的水,转头一看发现附近就只有一名陌生男子。
陈女士认定刚才就是男子摸了自己,于是立即叫住男子,同时叫来了工作人员,要求借工作人员的手机报警。
可工作人员却拒绝了陈女士借电话的要求,表示陈女士可以拿自己的手机报警,他可以帮忙看着男子。随后,陈女士去拿了自己的手机报了警。
待民警介入调查后,除了陈女士外,另外两名女子也表示被那名男子摸过。随后陈女士等人被带去了派出所做笔录。
7月2日,游泳馆方面表示,根据监控显示,男子的确是在划水时触碰了陈女士的臀部。当时旁边都没什么人,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无意的,所以有点不好说。
目前,游泳馆方面表示一旦警方确认男子构成猥亵,游泳馆会将其拉黑处理。
可是对于此事,有不少网友认为:“游泳时划到身体是很正常的,用得着如此上纲上线?那以后就别出门了。”
但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就女子一人被划,那可能真是无意的,但还有两名女子被划,这就不好说了,这么大个泳池偏要靠那么近?”
猥亵是指以满足自己性需求为目的,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搂抱、触摸身体隐私部位等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具体到本次事件,如果就陈女士一人被男子摸到了臀部,那的确有可能是无意的,但如果是多名女子被男子触碰到身体,那就有点猥亵的嫌疑了。
当然,男子的行为具体是否构成猥亵,尚需要进一步调查。
现在警方只是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这说明警方还无法确定男子一定构成猥亵。
如果发现男子并没有猥亵的目的,那到时候还可以撤案处理。
游泳馆是否要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次事件是因男子触碰了陈女士的臀部导致的,工作人员当时也及时赶到了现场。虽然工作人员没有借电话给陈女士,但他帮助陈女士看住了男子不让其逃跑,所以工作人员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况且游泳馆不是会员制的,所以谁都可以来游泳,游泳馆也不清楚男子的本性。既然如此,男子触碰陈女士的臀部是无法预估到的。
综上,游泳馆不需要为此事而担责。
最后,在游泳馆游泳时,难免会有一些身体上的接触,所以如果真的特别介意被别人触碰身体,那还是建议去私人的或会员制的游泳馆。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发布于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