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老伙计,这批货款要得急,马上给我结算下行不?”有人仅凭借这句话,实施了一次诈骗。近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熟人诈骗”案,被告人朱某利用“前东家”的送货单实施诈骗。
朱某曾是刘某包装厂的老员工,借着对厂区环境的熟悉,顺利来到刘某办公室,拿走办公桌上的送货单。当日下午,拿着八张单据,朱某迈进林某工厂。
“刘总那边急着周转,您看……”常年送货建立的信誉让林某毫无戒心,未核实其身份便当即通过微信转账万元。朱某便这样轻而易举地实现了“空手套白狼”。
案发后,刘某报警。朱某家属全额退赔并获得谅解。瑞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在日常交易中,不少公司员工因图方便或出于信任,习惯仅凭“熟面孔”就进行货款结算,而忽视了身份信息的核实,这无疑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涉及转账交易时,务必保持警惕,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同时,公司的送货单、账册等重要文件,尽量安排专人严格管理,从源头杜绝类似风险,避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