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女士跟王先生是在婚姻介绍所认识的,后来两人相约一起吃饭,一共点了8000元的酒菜,二人吃得非常开心。
吃完饭后,王先生以去卫生间为由离开了,苏女士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去结账了,结果王先生居然逃跑了。

苏女士多次联系王先生,不过怎么也找不到他,只好独自支付这笔高额用餐费。
因为联系不上王先生,苏女士便找到婚介,希望他们解决餐费问题。
不过婚介却拒绝了,这应该在苏女士的意料之中。
专业律师认为,如果王先生是酒托饭托,可能需要赔偿损失。

即便不是,也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也要进行一定的赔偿。
有网友认为,两人初次见面,光吃个饭就消费了8000元,显然不太正常,应该谁点餐谁付款。如果是苏女士点的,那就不要叫委屈了。
还有的说,苏女士更可能是饭托,应该仔细调查清楚。
也有网友指责王先生不地道,至少也该AA均分,而不是吃完后故意逃跑。
还有自称是知情人的人透露,这件事情中是王先生选的地方,苏女士点的餐。
现在看来还是有点麻烦,到底存不存在所谓的婚托酒托,或者只是某一方单纯地蹭吃蹭喝,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
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双方AA制,反正不管怎样,这顿饭他们两个人都吃了。既然吃了,那就得掏钱,没啥好说的。
只是目前苏女士联系不上王先生,估计还得求助于婚介所,他们联系王先生更容易一点。
至于王先生会不会认账,肯不肯AA付款,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其实他们一开始就点了8000元的酒水,一般人应该不会这么大方,两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小算盘吧。
这件事情,大家只能是看个热闹,反正如果真是自己约会,应该不会去那么高档的地方,消费那么多钱。
第一次见面,随便吃点就好,您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