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在骗婚?广州一对95后小情侣,经人介绍处了对象,女方很快怀上了,男方掏了18.8万彩礼加10万酒席钱,热热闹闹把婚礼办了。可婚礼当天,女方意外得知男方父亲竟然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此前男方只说过“腿脚不便”。女方心里一沉,领证的事就此搁下了。后来两人分手,男方一纸诉状告女方“骗婚”,要她把三十多万全部吐出来。女方也委屈:你隐瞒在先,凭啥让我背锅?
我觉得这个案子特别有嚼头,因为它把当下婚恋里最要命的一个问题摆到了台面上:两个人到底该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把自己的“底牌”亮给对方看?
黄某,1996年生,安徽寿县人,在广州黄埔区上班。焦某甲,1997年生,河南驻马店人,在广州白云区生活。两人经人介绍加了微信,相处不久女方就怀上了孩子,随后开始谈彩礼、订酒席、办婚礼。黄某一共掏了18.8万彩礼加10万酒席钱,加上见面礼、改口费、转账这些,前前后后三十多万。但结婚证始终没领。
问题出在婚礼当天。焦某甲说,她那天才意外得知黄某的父亲是断臂残疾人,身患严重帕金森病和脑梗后遗症,长期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24小时专人照料。而此前黄某只跟她说过父亲“腿脚不便、轻微脑梗”。她说信任基础当场就塌了。
黄某的说法完全相反。他提交了聊天记录,显示焦某甲在婚礼后第三天就发消息说“我一开始就没想过领证”“我对婚姻不感兴趣”“你就当谈了个恋爱分手了”。
黄某还说自己和焦某甲根本不存在共同生活,他在黄埔上班,焦某甲住白云,相距40公里,他没车,去焦某甲公寓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他觉得自己是被套路了,对方一边收着彩礼一边压根没打算过日子。
焦某甲反驳说,那些聊天记录是在婚礼当天得知真相之后才发的,是“被欺骗”之后的应激反应,不是她从一开始就不想结婚。她还列举了8月到9月期间自己积极配合商量彩礼、婚期、买婚戒的行为来证明自己是有诚意的。
法院怎么判的?一审认定:黄某父亲的病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必须告知的法定事项,不构成欺诈。双方都有结婚意愿,没领证是多重原因造成的。
黄某还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亲子鉴定结果支持他是生物学父亲,鉴定费3200块他自己出。最终判决焦某甲返还彩礼10万元、酒席钱44946元、黄金对戒一只,其他诉求驳回。双方都不服上诉,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不过话说回来,法律管的是底线,感情讲的是信任。你处了半年对象,都要办婚礼了,家里父亲瘫痪这么大的事只轻描淡写说“腿脚不便”,换谁谁心里不犯嘀咕?
我认为这里暴露出的问题比法律条文更值得琢磨,很多人把“不违法”当成了“可以不说”,但婚姻这件事,法律只是兜底的网,真正撑住两个人的是坦诚。
说到坦诚,跟另一个事比起来,上面的算“小打小闹”了。前阵子网上有个女生发视频喊话前男友,内容我看了直摇头。2021年两人谈恋爱,女方觉得要结婚得先买房,拉着男方去买了她自己喜欢的房子。
首付男方出的,但房产证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2023年分手的时候,女方想独占房子,让男方签了个协议写明房子归她,首付款也不退。结果她自己供了两年房贷供不动了,房价跌得太狠,卖了还不够还银行贷款,于是回头喊话前男友,言下之意是让他回来一起扛。
我判断这种行为从性质上讲,比上面那对情侣的纠纷严重得多。上面那对好歹是“该说的没说透”,属于信息不对称;这个操作是从头到尾把婚姻当融资工具,把对方的信任当杠杆。
首付人家出,名字写你的,分手了房子归你、钱不退,等到扛不住了又想起人家,这账算得比银行还精。
为什么这类事情越来越多?我觉得根子上还是彩礼和房子在当下婚恋里被赋予了太沉重的“筹码”属性,婚姻在某些人眼里变成了一笔需要精算的投资。
你防我,我防你,还没领证就先琢磨“万一分了怎么保住我的利益”。这种心态一旦蔓延,谁还敢轻易交心?
两个故事,一个是“该坦白时留了一手”,一个是“从头到尾都在算计”。程度不同,但病根一样,当婚姻里的信任被算计取代,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最后谁也赢不了。
黄某和焦某甲闹到法院,两个人带着孩子,关系彻底撕破;那个喊话前男友的女生,房子砸手里,征信也要出问题。算计来算计去,到头来最亏的往往是算得最精的那个。
婚恋这事,法律能帮你分财产,但分不回信任。与其琢磨怎么“保护自己不吃亏”,不如先想清楚,你到底是想找个人搭伙过日子,还是想找个人合伙做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