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改,全国就要改!”江西一男子去更换身份证,派出所却要求他改名字,男子坚决不肯,还告上了法庭。派出所也是有苦难言:他不改名字,全国姓名系统都要改!
这件案子当年轰动了全国,被称为“中国姓名权第一案”,当事人叫赵C,江西鹰潭人。
赵C这个名字,从他1986年出生登记户口那天起,就一直跟着他,二十多年里从小学到大学,学籍和档案等全部统一,从来没出过任何问题,他爸赵志荣是律师,当年给儿子取这个名字,心思挺简单就是希望儿子把英语学好,C是英文里打头的字母,好记又独特。
2005年他申请第一代身份证,公安部门照样签发了,一切顺畅。
但到2006年他前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流程却卡了壳,派出所民警看到他的姓名当场愣住,表示要向上级请示,很快就收到回复:名字里不能包含字母,必须修改。
原因很直接,当时全国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只按规范汉字录入搭建,没有预留英文字母的录入端口,你的名字进不了系统,身份证就办不了。
赵C不干,用了二十多年的名字,学籍档案全绑着它,你说改就改?他爸也认为,赵C的“C”可以理解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法律又没说不能这么用,2008年1月,赵C正式提起行政诉讼,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法庭。
一审打下来,法院判赵C胜诉,理由是姓名权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使用字母,赵C的姓名登记在先和合法有效等,公安部门不能事后翻脸不认账。
但公安部门上诉了,因为他们面对的不只是赵C一个人,当时全国户籍系统都是按纯规范汉字设计的,如果单独为一个人破例,就意味着公安部要修改全国系统标准,升级上亿人口的户籍数据库和识别程序。
二审的辩论特别精彩,赵C的爸爸在法庭上说,户籍登记里的血型还填A、B、O,出生日期填的也是阿拉伯数字,我自己的二代身份证最后一位号码就是“X”,那又怎么说?公安方的代理人回应称,该符号是汉字无法完成对应表达的特定场景下才专门使用的,“X”指代的就是罗马数字的十。
赵志荣马上接话:那罗马数字里C还代表一百,双方你来我往,寸步不让。
但法院担心的其实不是谁嘴皮子更利索,而是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法律在这件事上的表述太模糊了,《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要求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可字母“C”究竟是否属于这类合规符号,目前并没有清晰的定论。
2009年2月,二审法院促成了双方和解,赵C同意改成一个纯汉字的姓名,公安部门免费帮他办理所有更名手续,还协助更正学籍和银行卡等关联信息,尽量减少对他生活的影响,他之所以愿意和解,有一个很实际的原因:不拿二代身份证,毕业都可能受影响,即便赢了官司,后面还有一堆麻烦等着他。
这个案子过去十多年了,但它留下的东西远比一个名字的去留更重要,赵C案真正暴露的问题,其实是法律体系里一个长期没被充分重视的缺口:姓名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没错,但这个权利到底有没有边界?
边界在哪里?2007年公安部起草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里其实写过,姓名不得使用外国文字和汉语拼音字母等,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或六个汉字以下,但这份初稿一直没有正式出台,所以在赵C打官司的那个年代,基层公安部门手里能拿出来的具体依据并不够硬。
除此,还有一个层面容易被忽略,就是技术层面的“历史欠账”,当年系统录不了字母,不是谁故意刁难,全国信息系统普遍能无障碍处理的汉字长期只有两万出头,而强制性国家标准收录了近十万汉字,超过七成都是系统“不认识”的字。
当前户籍系统内涉及人名的生僻字总量接近五千,有专家估算全国约六千万民众的姓名里包含系统无法处理的生僻字,这类群体没法办理实名电话卡和银行卡等业务,工资领不到,在医院也没法正常挂号,搭乘高铁和飞机都得提前开具相关证明,赵C名字里的“C”不过是这一庞大问题中最醒目的个例。
赵C案的意义不在于谁输谁赢,它让全国上下第一次认真讨论了一个问题:一个人的名字,到底是纯粹的个人选择,还是必须在某种公共规范里找到位置,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北雁云依”案,也延续了这条思路。
说到底,姓名权是个人的,但名字是要在社会里用的,赵C的案子教会我们的,不是“个人必须让位于系统”,也不是“系统必须迁就个人”,而是一个更朴素的事实:当个人的合理权利碰到了制度的短板,最好的解决办法不是硬碰硬,而是把制度本身修补好。
主要信源:中国新闻网《中国姓名权第一案终审达成庭上和解 “赵C”要改名》
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赵C”换身份证遭拒告公安局案一审宣判》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赵C案二审有果:达成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