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7月,河南新安刑场。美女死刑犯在执行枪决的最后一刻提出一个令人意外的请求,行刑的武警默默答应了。这个在网上被反复提起的年轻女子,真名叫任雪,那年刚满二十二岁。
任雪是新安县农村人,家里穷,她没读过多少书,十几岁就到本地一家铝矿打工。那时候矿上能挣到现钱,在村里算份让人羡慕的差事,她只想老老实实干活,将来嫁个本分人,把小日子过下去。在她那个年纪、那个地方,这是再寻常不过的指望,也是她全部的盼头。
可矿上那个有权有势的老板戴德昌,偏偏盯上了她。他仗着手里的权势逼她屈服,她不肯,想反抗、想去告状,可一个没背景的农村姑娘,告到哪儿都没人给她做主。一次次碰壁之后,她心里那点指望,一点点凉了下去。
走投无路的任雪,没有选择继续忍,也没有选择离开,而是拉着同病相怜的姑娘曹琳琳,把报复的刀子,伸向了戴德昌的女儿。那条同样年轻的人命没了,任雪和曹琳琳也当场成了死囚。
案子判得很快。一审两人都被判了死刑,她们当庭上诉,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从案发等到执行,任雪在看守所里待了一年多。这一年多里,她大概想过很多事,想过那个没能守住的寻常日子,也想过自己这短短一生,到底是怎么一步步走到这一步的。同监的人后来说,她在里头反倒平静,很少哭,只是常常一个人发呆。
临刑那天,她换上了自己挑的一件露脐装,把头发梳得整齐。她向行刑的人提出了几个请求:想穿得体面些走,想拍一张像样的照片留作念想,还有,开枪时子弹别从脸上过——她不想毁了这张脸。执行的武警沉默了一会儿,答应了她。
刑场在城外的一片空地上,黄土被风吹得发干,围观的人站得远远的。任雪站定,没有哭喊,也没有瘫软。枪响之前,她忽然张开了嘴。有人事后说,这样子弹会从口里穿出,不至于在脸上留下伤痕。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到生命最后一刻,惦记的居然还是能不能体面地离开。她的大哥后来受不了这个打击,离家出走,再没回来。
任雪因故意杀人被依法判处死刑,这一点没有什么可商量的。无论她受过怎样的委屈,亲手夺走另一条人命,就要为这条人命付出代价,法律捍卫的是那个再也回不来的年轻生命。
可人们这些年记住她,记住的却是“美女死刑犯”这几个字,盯着那张脸看个不停。鲁迅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里写过一句话: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真正该问的,不是她美不美,而是一个本来能好好过日子的姑娘,是怎么被一步步逼到举刀的。
说到底,罪名是罪名,人也是人。她害了人,该偿命;可临刑前想留一张好看照片的那个姑娘,不过是想体面地走。这不是替她开脱,只是让人在唏嘘之余记住,再重的罪名底下,也曾是一条鲜活的、会怕、会爱美、会不甘心的命。法律该严的地方一寸不能让,可人心这杆秤,也该称一称她是怎么走到今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