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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荒唐了!广西北流,大爷不舒服去看病,刚进医院大厅,一名收费员就上前热情招呼,从

太荒唐了!广西北流,大爷不舒服去看病,刚进医院大厅,一名收费员就上前热情招呼,从办就诊卡到看诊、检查,全程陪同,在主治医生明确告知大爷病情轻微,不用吃药打针的情况下,收费员竟私自把大爷带到处置室,完成臀部注射。事后家属发现打针的人根本不是医护人员,没有任何行医资质,随即向医院投诉。医院核查后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这名收费员违规操作,但没办法查清注射药剂是什么。而老人打完针后,陆续出现头晕、畏寒、手抖等不适症状。目前当地卫健部门已经介入,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7月25日,林先生因为腹部不舒服,独自前往北流市某医院就诊。

刚走进门诊大厅,医院财务科的收费员李某某就主动上前搭话,热心帮老人办理就诊卡,全程充当起导医的角色,带着老人上楼挂号,到肝病专科门诊排队看诊。

接诊医生给老人开完CT检查单,李某某又陪着老人做完检查,等CT报告出来之后,还主动帮忙打印报告,带着老人返回诊室复诊。

专科医生仔细看完影像报告,发现老人只是有肝囊肿,情况比较稳定,不需要用药,也不用打针,建议老人直接回家观察,定期复查就行。

听完医生的诊断,老人准备离开诊室。

这时李某某让老人稍作等候,独自折返诊室简单询问了几句病情,转头告诉老人,需要打针进行处理。

老人没有多想,跟着李某某来到门诊一楼空闲的处置室。

就在这个处置室内,李某某拿出注射器,给老人做了臀部肌肉注射。全程没有其他医护人员在场,老人也不清楚给自己打的是什么药。

回家之后,老人把在医院打针这件事告诉了家里人。

家属张女士听完觉得不对劲,主治医生明明说不用打针,怎么还会多出来一针?仔细一问才知道,给老人打针的人,不是医生护士,只是医院收费窗口的工作人员。

家属立刻向医院发起投诉,医院收到投诉后马上开展内部核查。

核查结果让家属大吃一惊。这名全程陪同老人、给老人打针的李某某,本职岗位是医院财务收费员,没有执业医师证,也没有护士执业资质,不属于医护人员,本身不具备打针、诊疗的资格。

9月24日,该医院对外出具了这份事件的书面说明。

说明里面写明,经过多方调查,无法确定李某某当天给老人注射药液的具体成分。

考虑到存在交叉感染风险,事发当天下午,医院就安排老人和涉事收费员一起做血液培养,同步筛查HIV、梅毒、乙肝这类传染病指标,所有筛查结果全部为阴性。

医院也叮嘱老人后续按时回院复查,持续观察身体状态。

家属张女士在采访里说,医院出具的这份情况说明,回避了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注射药剂到底是什么?

而且老人自从打完这一针之后,身体状态大不如前,频繁出现头晕、畏寒、手抖的症状,这些不舒服,在这次去医院看病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

家属心里一直悬着一块石头,不知道这一针到底对老人身体造成了什么影响。

后续当地卫健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这件事,会对涉事人员、医院管理问题开展全面核查,相关处置结果,后续会对外公布。

对于老人打针之后出现的身体不适,也会持续跟进评估。我们也期待调查结果,能解开药液成分这个最大的疑问,给患者家属一个清晰的答复。

《医师法》第5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李某某只是收费员,没有医师、护士执业资质,私自给老人打针,属于非医师开展医疗操作,符合这条规定,卫健部门可以对他进行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这个医院管理出现漏洞,放任没有医疗资质的收费员进入处置室、使用注射器给患者打针,属于管理失职。

卫健部门可依据条例第47条对医院进行处罚,老人后续如果证实身体不适和这次打针有关,医院也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太离谱了!我想说,打针是专业医疗操作,不是谁都能乱做的。医院监管松懈、漏洞百出,必须严肃追责整改,切实守护老百姓的就医安全。

对此,大家怎么看?

来源:智慧生活报202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