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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怨种!”一男子刚喜提“特斯拉”没多久,特斯拉就1个月内降价2次。等于他多花了

“大怨种!”一男子刚喜提“特斯拉”没多久,特斯拉就1个月内降价2次。等于他多花了好几千,甚至上万。男子还有很多新车主怒了,认为特斯拉变相降价,要求补偿却被拒绝。特斯拉:已交付车辆不享受优惠,之前提车的老车主也不会有补偿。

一男子喜提特斯拉新车,可开回家没几天,反而心里都堵得慌。

本来提车是件高兴事,结果,车还没开几天,短短1个月里,特斯拉官方连续放出2波购车优惠,相当于车价直接掉了。

男子,还有不少和他一样刚提车的车主,同款新车就便宜了不少,就等于到手没几天,直接贬值了。

这事从9月初就开始了,先是第一波购车补贴落地,Model 3直接给了5000元现金减免,Model Y全系直接减10000元。

男子和很多车主,当时刚办完提车手续,看到消息就已经觉得亏了,没成想还没等到月底,第二波优惠又紧接着上线。

这一波,Model 3尾款直接减5000元,部分版本的Model Y尾款能减7000元,而且2波优惠还不能叠加。

算下来,不少刚提车的车主,自己买车的价格,比现在新下单的人贵了大几千,甚至上万。

大家觉得自己完全成了“冤大头”,一股脑去找品牌方要说法,要么补回差价,要么用免费超充额度、官方商城积分这类方式做补偿。

不管什么方式,怎么也得给刚买车的用户一个交代。

但品牌方给出的回应是,所有已经完成交付的车辆,都不能适用后续新出的优惠政策,不会给之前提车的车主任何形式的补偿。

之所以这么急着连续放优惠,背后其实是销量压力。

从今年6月到8月,特斯拉国内的零售量,已经连续3个月比去年同期下滑。

如今,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里,各家竞争越来越激烈,同价位可选的车型越来越多,自家主力车型很久没有大的更新,不少消费者还抱着再等等的心态不肯下单,只能靠降价来拉动新订单。

但这种短时间里,连续调价的操作,副作用也很快冒了出来。

一边是车价越压越低,企业自己的利润空间被挤得越来越小,毛利率一路往下走。

另一边,刚提车的车主集体不满,到处维权,品牌这么多年攒下来的价格稳定直接被打破。

本来还在观望的潜在买家,现在更是打定主意,反正它还会降,晚买肯定更划算,反而不敢轻易下手,最后反倒把自己拖进了危机里。

毕竟汽车是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高价大件,没有提前说好价格保护,突然就大幅降价,本来正常的卖车促销,最后导致车主和品牌之间矛盾激化。

前2年。国内某车企,也曾在新车上市不到半个月,就直接推出大幅购车补贴。

部分车型直接降价超2万元,同样导致首批刚提车的车主集体维权。

这批车主,大多是上市第一时间就下订的首批支持者,提车后没几天,就发现同款车型售价大跳水,集体要求品牌方补差价,或者赠送多年免费保养、高阶智驾终身使用权作为补偿。

品牌方起初同样以合同已履行完毕”由,拒绝补偿。

后来,在大规模舆论压力下,才给老车主发放了部分权益,作为折中方案,但也没能完全平息争议。

后续大半年里,该品牌的新用户都陷入了“等降价再下单”的观望中。

在我看来,车主花真金白银刚买完车,转头同款就便宜大几千,如果是我,我心里也不平衡,觉得自己被坑了太正常。

但站在车企这边,市场竞争太卷,销量掉得厉害,不降价订单就更拉不起来,也是被逼得没办法。

但问题就出在,你不能既想靠原价收割第一批急着提车的用户,转头又用降价抢新客户,完全不管老用户的感受。

做生意不能只算眼前的订单账,把老用户的信任耗没了,以后再想让大家放心下单就难了。

《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车主和车企签的购车合同里,已经把车辆价格、交付标准全部写死,只要双方都按约定完成了付款和交车,这份合同就已经履行完毕。

车企新推出的降价优惠,属于面向新订单的新邀约,没有义务用到已经完成的旧合同上。

车主主张的差价补偿,在没有提前书面约定“保价期”的前提下,很难得到法律的强制支持。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长江网202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