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夫人又折兵!”新疆,一对夫妻为买房,办理了假离婚,约定大部分财产归妻子所有,买房后两人就立即复婚。可让丈夫没想到的是,房子到手后,妻子竟拒绝复婚。男子无可奈何,只能打断牙往肚子里咽。8年后,男子又和他人再婚,婚后因为经济拮据,男子将前妻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当年约定的财产分割协议。法院这样判了。
依先生和古某原本是一对夫妻。2016年,当时各地购房政策严格,为了顺利买房、享受优惠政策,两人私下商量出一个投机的办法:办理假离婚。
夫妻俩达成协议,先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暂时分割财产,等房子顺利买下,两人就立刻复婚。
依先生抱着只是走个流程、不影响感情的心态,前往民政局和妻子古某办理离婚手续,两人还签下了正式的离婚协议。
协议白纸黑字约定,家里的院落财产全部归女方古某所有。
依先生当时心里毫无防备,一心想着只是应付政策的假流程,认为两人会复婚,财产早晚还是一家人的,便毫不犹豫签了字。
可让依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房子买好之后,古某直接反悔了,铁了心不肯同他复婚。
依先生这才明白被古某摆了一道,心里很是愤怒,但又无可奈何。
2024年,心灰意冷的依先生彻底放下过去,和他人重新组建家庭、登记再婚。
婚后,两个人的经济条件都不太好,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此时,依先生想起前妻古某那还有自己的财产。
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古某告上法院,以当年是“假离婚”为由,请求法院撤销10年前的财产分割约定,想要拿回属于自己部分的财产。
庭审中,依先生始终认为,双方当然约定的是假离婚,不是真心想分开,财产分割也不是真实意愿,对方拒不复婚、独占财产太不合理了。
对此,古某没有过多回应,她只表示坚持按合法生效的离婚协议执行。
简单来说,古先生想靠“假离婚”约定推翻书面协议,而女方只认法律正规手续,双方诉求完全对立。
法院怎么判呢?
显然,结婚就是结婚,离婚就是离婚。结婚登记即夫妻关系合法,而离婚登记则表示夫妻关系已解除。
所谓“假离婚”的说法完全是和个伪命题,所有登记离婚,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真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二条明确规定: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只要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完离婚登记、签了协议,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就全部生效,不受私下口头约定影响。
而且,就本案来讲,依先生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签下这份离婚协议受到了对方的欺诈、胁迫,单纯靠口头说辞,根本无法推翻该协议。
再加上双方离婚已近10年,婚姻、财产状态早已稳定,依先生也早已再婚,事后反悔不能作为推翻法律事实的理由。
毫无疑问,依先生注定要败诉,败的很彻底。
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依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总之,有些东西经不起试探,人心更赌不起。当初以为是逢场作戏的假离婚,到头来却是覆水难收的真别离。
你拿婚姻当筹码谋私利,最后只会输得一无所有,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你又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