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俩体味重的人去酒店开钟点房撒欢,完事后退房离开,阿姨也不给打扫,也没更换床单,后面的住客就办理入住了。得亏人家是讲究人,入住后就闻到一股子体味,而且被子床单都还有臭脚丫的味道。游客坚称:你们必定没有更换床单被罩!酒店表示:我们坚持一客一换!再后来,多方检查之后酒店才肯承认:确实有味道,可能是保洁人员偷懒没换导致。
(南京晨报,8月11日报道。)
要说酒店想要以此去欺骗消费者,其实这件事很好解释。
明知道上个顾客退房了,但是阿姨却想要偷懒,不好好打扫、不给更换床单被褥。
如果说是清洗了,正常人都知道,被褥上是会有一股洗化用品的味道,怎么也不可能是臭脚丫的味道。
店家还是要做到,不要自欺欺人啊!
这件事,还要从苏女士之前说起。
在苏女士之前,有俩人到酒店里开了钟点房,一番欢愉之后,就离开了。
这俩人,重体味,也不知道是男的还是女的,这个脚啊,是特别的臭,在床上撒欢之后,留下了重重的体味。
客人退房之后,保洁人员也是懒的可以,以为客人就开了两个多小时,估计随便打扫一下就行了呗。
这个阿姨真的是诚不我欺啊,简直就是自欺欺人。
等到苏女士进来之后,简直要崩溃了。
苏女士表示,刚进门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臭气熏天的味道。
当时苏女士就算是怀疑是房间的家具陈旧,都没有想到,是床上的臭脚味道。
而苏女士心思比较细腻,交代家人暂且不要往床上去,她开始仔细勘察床单被褥,果然,臭脚的味道,就是从床上传出来的。
为了确定自己的认证,苏女士再次闻了一下,确定臭脚的味道就是从闯入上传出来的。
苏女士简直要晕厥了,赶紧去找到酒店的前台,将这件事告知给了前台人员。
但是工作人员却认为,苏女士就是在小题大做,他们都是一客一换的,不可能不更换。
另外工作人员还表示,最近下雨,可能就是返潮的味道。
苏女士则表示,大家都是有经验的人,返潮的味道,跟臭脚丫的味道,这就是两样的味道,没有必要睁眼说瞎话。
当时苏女士就很不开心,认为酒店肯定是欺瞒自己了。
一番争执之后,双方也是僵持不下。
随后苏女士又举报了给了相关部门,经过多次沟通、检查之后,酒店终于认错了:确实没有更换,就是保洁人员看到上一家是钟点房,就没有认真打扫。
当天闹到最后,酒店工作人员愿意给苏女士的房间更换被罩,这下才算是能勉强入睡。
但是苏女士坚持要求酒店必须要给自己退还房费,因为她的体验感非常的差,酒店提供的服务,她根本没法满意。
要知道,有些人的臭脚味道,会被浸润到被褥、被芯里的,就算是更换了床褥,那种味道还是存在,非常呛人。
所以说,也真的是难为苏女士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在住宿的场所,规定要求必读做到一客一换,清洁保洁屋内卫生。没有落实到位的,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作为酒店或者宾馆来说,床上用品一客一换,是强制性的卫生规范标准,并不是可以选择的服务。
而酒店的被褥,因为上一家顾客是钟点房,住了之后很快就离开,保洁人员就没有认真打扫,甚至没有更换,属于酒店的管理失职。
追责的对象、处罚的主体不仅是酒店,也并非是保洁人员,酒店的内部也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酒店跟住客的住宿服务达成合同约定,应该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客房,卫生不达标,属于履行跟合同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
消费者支付房费,酒店就需要负有提供清洁的客房的核心义务。
但是如果保洁人员偷懒,没有打扫,没有更换床褥被套,属于典型的卫生不达标、服务存在瑕疵的行为。
消费者可以主张更换房间、更换全新的布草、减免房费、甚至是全额退款。
当然,入住之后,如果顾客因为环境卫生不达标,因此引发了身体损害,也是可以依法找酒店主张赔偿的。
信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