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一名 69 岁陈姓男子在街头与女子商议 300 港元前往时钟酒店会面,入住房间后,男子听从对方建议前去沐浴;
趁男子洗澡间隙,女子将其放置在床头柜、价值约 9 万港元的劳力士手表偷走后离去。男子洗浴完毕发现人财两空,随即报警求助。
事情发生在 2026 年 8 月 7 日的香港旺角。下午 2 时 09 分,69 岁的陈姓男子报警,地点是砵兰街 196 号一间时钟酒店。
陈某报称,自己洗澡后发现一块价值约 9 万港元的劳力士手表失踪,一同进入房间的涉案女子也已经离开。
警方随后把案件列作盗窃,交由旺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七队跟进。公开资料显示,陈某较早前在弥敦道与豉油街交界遇到涉案女子,双方谈妥费用后前往酒店。
警方当时正在寻找一名约 30 至 40 岁、身高约 1.6 米、黑色短发,案发时穿深色上衣和黑色长裤的女子。
这类案件警方之所以细致核查双方最初接触地点、邀约商谈全过程,有长期执法惯例可循。香港油尖旺地区长期存在以色情招揽为掩护实施盗窃的同类警情,警方侦查主要分为两个维度。
一是厘清街头招揽商谈的完整经过,依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 147 条,在公共地方为不道德目的招揽交往属于违法行为,相关事实会纳入案件整体核查范畴;
二是贵重腕表失窃后,警方不会仅调取酒店监控,典当行、二手奢侈品交易渠道是追查赃物的核心环节,腕表型号、交易记录、商铺影像都会留存办案线索,过往诸多同类案件均依靠该路径锁定嫌疑人、追回被盗名表。
陈某丢失的劳力士腕表,官方报道估值约 9 万港元。香港《盗窃罪条例》第 9 条明确规定,盗窃罪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 10 年,量刑体系与内地依据盗窃金额划分档次的规则并不相同,不可直接参照套用。
回到 2026 年 8 月 7 日陈某报警之后,案件初期并无网传女子已抓获的定论,核心悬念集中在警方能否锁定嫌疑人身份、追回失窃劳力士腕表,以及腕表是否已经流入二手流转、典当渠道。
案发初期公开消息中,上述事项均仍处于侦查阶段。陈某既是盗窃案件的报案人,二人街头邀约接触的全过程,也需要警方完整核实,还原案件全貌。
本案提醒公众:香港法律禁止公共场所招揽性交易,私下贪图不法交往极易落入色诱盗窃圈套;贵重财物外出务必妥善保管,切勿因侥幸心理蒙受财产损失。
信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