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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王先生和女友在酒店钟点房休息,下午四点多,王先生突然发现,面向走廊的通

江西九江,王先生和女友在酒店钟点房休息,下午四点多,王先生突然发现,面向走廊的通风小窗被人打开,窗口外还伸进来一部正在拍摄的手机。

事情发生在2022年7月31日,王先生和女友入住的是九江欧尚金海湾酒店,客房窗户正对内部走廊,玻璃经过磨砂处理,左上角另有一个用于通风的小窗口。

进入房间后,王先生特意把小窗关好。过了一段时间,王先生看到走廊一侧出现两个人影,原本关闭的小窗已经被拉开,其中一人把手伸到窗口附近,手机镜头正对房内。

王先生和女友赶紧穿好衣服追到走廊,举手机的人已经离开。王先生继续往前走,看见三名男子从8306号房间附近出来。

三人没有回应王先生的质问,随后下楼。王先生想通过酒店公共视频查清经过,却得知所在楼层走廊的监控无法正常使用。

第二天早上,王先生向警方报案。酒店工作人员当时表示,8306号房住客存在较大嫌疑,但无法确定具体拍摄者。由于缺少走廊监控画面,案件还需要补充电子数据、证人陈述和住宿记录。

媒体后来联系到当时住在8306号房的范女士,范女士介绍,房间里共有三男三女。下午三点多,两名男子外出买饮料,经过王先生房门附近时听见室内声音,随后打开小窗,用手机录下房内画面。

范女士还称,视频曾被发给房内另外两名女子,相关人员事后表示已经删除。

王先生并没有因此放心,手机相册中的文件可以删除,聊天软件、网络空间和其他设备中是否仍有副本,无法仅凭口头承诺确认。

王先生要求拍摄者接受警方调查,并希望酒店说明公共监控失效的原因。

这起事件涉及的核心问题十分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拍摄或者窥视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也不得拍摄、窥视、窃听或者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把手机伸到通风窗口拍摄,即使没有安装针孔摄像头,也可能构成对住客隐私权的侵害。

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停止侵害、删除资料、赔礼道歉,并根据实际损害主张赔偿。公安机关处理此类事件时,还会查看拍摄内容、传播范围、持续时间以及行为造成的后果。

偷拍视频如果被进一步加工、出售或者公开传播,法律责任还可能加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的湖州酒店偷拍案说明了传播环节的严重后果,2022年1月,住客小张在网络视频中认出自己和女友后报警。

公安机关在酒店空调出风口发现隐藏摄像设备,随后查明石某等人在浙江、贵州多家酒店安装十余台摄像头,并通过网络出售偷拍视频。

2022年9月2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对石某等七人提起公诉。2023年2月26日,法院作出判决,七名被告人分别获刑,最高刑期十年。

有关部门随后对酒店、宾馆和网约房开展排查,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设备检查。

酒店经营者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九江事件中,通风窗本身是否存在设计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结构判断,但公共监控在关键时段无法使用,增加了调查和取证难度。

王先生发现异常后及时离开拍摄范围,保存房号和入住记录,并向警方报案。

遇到类似情况,住客应先记录窗口、插座或设备的异常状态,保留订单和付款凭证,避免自行删除文件或者争抢设备,再由公安机关依法提取电子数据、调取住宿记录并查明视频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