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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上海,一女子与再婚丈夫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30年后,女子病危时希望

2025年6月上海,一女子与再婚丈夫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30年后,女子病危时希望能见下与前夫的女儿,但遭到了拒绝,女子的葬礼中,女儿也没有出现,然而等一切料理妥当后,女儿出现了,她要求分割女子名下房产的25%的份额,但遭到了继父的拒绝,为此双方闹上了法院。 当年陈女士与前夫离婚后,很快与田先生再婚,两人婚后共同出资,在上海购置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两人共同共有财产。   彼时陈女士与前夫育有一女刘某,离婚时因前夫家庭条件较好,女儿便由前夫抚养,自那以后,陈女士与女儿的联系便逐渐中断,前夫更是一直告知女儿,陈女士已经去世,让女儿从小就以为自己没有母亲。   30年间,陈女士与田先生相濡以沫,未曾再生育子女,两人一直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子里,随着年岁渐长,陈女士身体日渐衰弱,最终病危住院。   躺在病床上的最后日子里,陈女士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再见一眼自己与前夫的女儿,了却多年的牵挂。   为此陈女士和亲友多次尝试联系女儿刘某,可无论如何沟通,都遭到了拒绝,刘某始终不愿意见面。   不久后陈女士带着遗憾离世,田先生独自操持了她的葬礼,全程中,刘某始终没有出现,没有送母亲最后一程。   就在田先生将陈女士的后事全部料理妥当,沉浸在丧妻之痛中时,刘某突然主动出现,提出了一个让田先生无法接受的要求——分割陈女士名下房产的25%份额。   刘某认为自己是陈女士的亲生女儿,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而这套房产是陈女士与田先生的共同财产,陈女士拥有50%的份额,自己理应分得其中的25%。   田先生当场拒绝了刘某的要求,他认为,刘某自小由前夫抚养,多年来从未与陈女士有过联系,既没有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甚至在陈女士病危时拒绝见面、葬礼上缺席,未尽到子女应有的孝道,根本没有资格分割遗产,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刘某一纸诉状将田先生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自己继承该房产25%的份额,这场因遗产引发的纠纷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经查,陈女士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田先生作为配偶、刘某作为亲生女儿,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对于田先生提出的刘某未尽赡养义务的主张,法院认为,刘某之所以多年未与母亲联系、未履行赡养义务,有其客观原因,其父亲长期隐瞒陈女士在世的事实,导致刘某从小误以为母亲已去世,成年后得知真相后难以接受,且陈女士生前也未主动积极探望女儿,双方均有一定责任。   法院最终酌情判决,刘某有权继承陈女士名下房产25%的份额,田先生需配合刘某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这场跨越30年的母女隔阂,最终以一场遗产纠纷落幕,既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让人唏嘘亲情在误解与隔阂中所经历的遗憾。

评论列表

人生没有赢家
人生没有赢家 3
2026-03-27 10:38
田先生可以提供一张借款凭证和丧葬费用清单,要求刘某支付相应丧葬费用和相应债务,同时要求补偿陈女士的部分赡养费用,借款凭证和刘某要求继承房产一样,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大家庭
大家庭 2
2026-03-27 11:02
死者要是心里没有女儿就一定留下遗嘱把她名下的遗产全部留给丈夫!没有留就是想给女儿份额!丈夫傻不做准备只能分出遗产份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