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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一女子结婚,选家具时看上一张1.8米的床,床和床垫5480元,女子支付

云南昆明,一女子结婚,选家具时看上一张1.8米的床,床和床垫5480元,女子支付3600元定金,谁知回家一量,这才发现,这张床因为款式问题,两边有加宽,超过2米,家里位置放不进去,女子立刻给店里打电话说明,她要退单,要求退回全部定金,可店家拒绝,给了两个方案,要么换一张床,要么花3600元给她个床垫,女子拒绝,其他款式她看不上,床垫3600元超过预算,店长不愿意了: 如果都这样,合同约束谁?” 罗女士准备结婚,她满心欢喜,到街上置办家具,2月26日,她来到家具城里,在一家品牌店里,一眼就看中了一款1.8米的床。 这张床连同床垫,一共5480元,罗女士当场付了3600元定金。 她满心欢喜,等着婚床被送到家里,可是,她回家量了卧室尺寸,却顿时傻眼了。 当初她跟店员明确要1.8米的床,可这款床因为款式设计,两边做了加宽,实际宽度超过2米。 但是这个情况,店员并没有告诉过她,如果是1.8宽,就能刚好放下,如今超过2米的宽度,根本放不进去。 罗女士急坏了,立刻联系店员,她说明了原因,想要退单,店员让她第二天到店协商。 第二天时,罗女士赶到了店里,店员给出两个方案:要么换店里其他能放下的款式。 要么用3600元定金,给她个标准尺寸的床垫。 可罗女士往店里一看,其他款式要么不合眼缘,要么价格远超预算。 即便是单独买张床垫,一张床单就3600元,这个价格也超出了预算。 因此罗女士不想更换,只想要回全额定金,她就是想重新挑选,总会选到满意的款式。 可没想到,店员提出,如果退单要扣一半定金,罗女士急了。 罗女士认为,又不是我们故意违约,是店员没说清楚床有加宽,我们才误订的,店里凭啥扣我们钱? 可店里不退,罗女士请来记者,记者陪着罗女士再次到店,店长却表示,他也有难处。 店长认为,我们当时就说了,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 后来也给罗女士提供了方案,要么定制能放下的同款,一周就能到,不耽误他们结婚;要么换床垫,可罗女士都不同意。 要是都像罗女士这样,付了定金说退就退,那当初签的合同是约束谁的? 店长还是表示,全额退款我不答应,要等老板出差回来再行商议。 罗女士觉得委屈,明明是商家没提前告知尺寸细节,现在却拿合同压人。 而商家也觉得冤枉,已经让步给了替代方案,是罗女士不肯接受,好好的置备婚床,最后闹成了僵局。 目前,罗女士还在等商家负责人回来协商,她就想讨个说法:难道消费者因为商家的信息差误订商品,就得自己承担损失? 有人认为,人家要的就是1.8米的,你超过1.8米太多,规格不符,应该退定金或者换符合规格的货。 也有人说,床垫1.8,床框肯定过2.0,不能以自己没有经验为由退货退定金,一切以合同为准,合同是约束双方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回到这件事里,罗女士明确要的是1.8米的床,这是她订立合同的核心需求。 但商家没主动说明这款床因为设计加宽,实际宽度超2米,属于故意隐瞒关键信息。 罗女士是基于“床宽1.8米”的认知才付的定金,现在发现实际情况和预期不符,完全是因为商家没尽到告知义务。 商家拿“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和“合同约束”说事站不住脚。 首先,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双方信息对称,商家先藏了关键信息,这份合同本身就存在瑕疵。 其次,所谓的“不退不换”属于格式条款,商家没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而且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商家不能拿合同当挡箭牌,做生意得讲诚信,消费者要1.8米的床,你就得把实际尺寸说清楚,不能等付了钱才让人家自己发现问题。 真要较真,罗女士不仅能要回定金,甚至可以主张商家赔偿她来回跑的路费。 希望商家负责人回来后能好好协商,做生意以诚信文本,不可让消费者为此寒了心 。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

GZh
GZh 2
2026-03-18 18:13
这个店长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