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农民工被拖欠3.5万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竟一气之下跑到老板商店里上吊自杀身亡!事后,家属要求老板赔偿59万,一审判赔15万,可老板不服,认为男子自杀与他无关,一分钱不愿赔,二审法院这样判! - 一条命,换来了十四万九千元,这就是陕西榆林法院判给李青山的赔偿金额,三十出头的他,本该是家里顶梁柱,可在老板高翔的店里,用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起因不过是三万五千元工资,被拖欠了将近一年, 李青山干的是铝合金门窗加工,约定年薪五万,这点钱对农村家庭来说意味着老人看病、孩子上学、过年置办年货,每一笔都攸关生计,他拼命加班,从不偷懒,客户满意,老板也夸奖,可钱一到手就变了味,高翔先给了1.5万,剩下的三万五开始玩“拖字诀”,第一次催,说生意不顺,第二次催,说资金周转不开,第三次催,快过年了,高翔依旧冷脸相待,话里带刺,把人逼向绝路, 李青山憋屈到极点,发了信息给高翔:再不给钱,我就去你店里自杀,正常人看了会赶紧安抚或报警,可高翔却当成吓唬他,反而用话去激,凌晨,李青山看了妻儿最后一眼,开车到店里,把自己吊死,人没了,高翔慌了,赶紧补发三万五欠薪,又掏五万块人道主义补偿,可这点钱,对失去顶梁柱的家庭来说,算什么, 家属起诉高翔要五十九万赔偿,高翔却抱怨,说李青山自己选择自杀,死在店里还破坏风水影响生意,好像真正受伤的反而是他自己,法院判决很清楚,李青山自杀是主要原因,自己承担大部分责任,但高翔也逃不掉,欠薪违法又没劝阻还说刺激话,最终判高翔负二成,赔十四万九千元, 高翔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这个判决给所有老板敲了警钟,欠薪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是侵权,你手里的雇佣权力不该成为践踏他人人格和生命的筹码,可李青山的悲剧依旧让人心寒,为什么老实人维权总这么难,如果法律能早点帮他拿回血汗钱,如果高翔多一点同情心,这个家庭会不会还完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别真等人命出了才后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