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一男子花三十多万办婚礼了,结果媳妇住十几天就走了,两家母亲见面就吵:不过了,钱呢?你是过日子还是要钱? 濮阳的吴家院子里,两个母亲面对面站着,中间隔着一场办了才十几天的婚礼。 “不过了就不过了,把钱退给俺!”男方母亲嗓门提得老高。 “你还好意思要钱?刚结婚你就天天提彩礼,你是过日子还是过钱?”女方母亲一步不退。 两个当妈的,一个心疼儿子花了三十多万打了水漂,一个心疼闺女嫁过去没落着好。 旁边站着的新郎吴先生,手里拿着手机,里头存着给女方孩子交学费的转账记录,和新媳妇怎么也打不通的电话号码。 吴先生是离过婚的,去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同样离异带俩娃的女人。俩人聊了两个月,觉得差不多,就把事酒席这事办了。 见面礼6万6,彩礼16万6,加上三金、手机、酒席,前前后后扔进去三十多万。婚礼办了,证没领——女方说要等买了房子再登记。 可婚礼刚过,吴先生出去打工没几天,媳妇也走了。再打电话,不接,人也找不着了。 “想继续过日子找不着人,想分开也没个说法。”吴先生很憋屈的说。 而女方母亲那边呢,则是另一个版本。 “刚结婚他就开始要彩礼钱,说要买车、要买收割机,这是过日子的人吗?”老人说起这事儿就来气,“当初说得好好的,要好好照顾俺外孙,结果连学费都不想出。” 吴先生觉得自己很冤枉:“学费我明明交了。提彩礼钱是想先拿出来用用,家里没钱了,又不是不还。” 女方母亲一句话堵回去:“你当俺闺女是啥?娶回去十来天就惦记着把钱要回去,这日子能过?” 过不成了,钱呢? 现在两边都认一个事儿:这日子,过不成了。 但三十多万的账,谁来认? 按法律说,俩人没领证,不算合法夫妻,给的彩礼可以要回来。可具体能要回多少,得看同居时间长短、两家谁有理。律师的说法是,女方依法应当返还,具体比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 女方母亲松了口,说愿意退一部分。可吴先生家人不干了:“住了十几天,退一部分?” 于是两边又吵了起来。 这世上有些事,真是钱能算清,情算不清。三十多万搁农村不是小数目,那是当爹妈的攒了多少年的血汗钱。 可那十几天,一个新媳妇住进一个陌生家,心里揣着俩孩子,听着丈夫天天念叨彩礼钱,那种滋味,怕是也不好受。 你觉得,这住了十几天就散的婚,彩礼该退多少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