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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罚云南一位村民大姐,自己在家宰了头猪,拉到村口想卖点钱补贴家用。结果肉还

应该怎么罚

云南一位村民大姐,自己在家宰了头猪,拉到村口想卖点钱补贴家用。结果肉还没卖,就被罚了五千块钱,肉也被没收了。夫妻俩交了罚款,却寝食难安。根据“澎湃新闻”,这个大姐花2960元,买了头猪,在自己家中屠宰,得到鲜猪肉约358.80斤,自家留了16斤,随后拉到村口,想按照10.50元/斤来卖。最终一斤也没卖出去,被重罚了。罚她,道理上说得通。没经过检验检疫的猪肉,谁也不知道是不是健康,万一吃出问题怎么办?处罚决定里也写了,这已经是“减轻”后的罚款了。但是,我又仔细想了想,这个“减轻”后的结果,对这一家来说,是不是还是太重了?“九派新闻”报道,这位大姐的丈夫身体不好,小儿子有心脏病,就指望卖点肉赚个生活费。现在,猪没了,钱没赚到,交罚款都是向亲戚借的钱,这背后,可能就是一个家庭的愁云惨淡。法律要有它的严肃性,错了就该罚,这没错。但罚的目的,是为了让人知错能改,而不是让人陷入绝境。这位大姐的猪肉,一斤都没卖出去,没有造成任何实际的危害。她是文盲,不懂规定,不是故意要违法。而且,这是头一回。对于这样情节很轻、又是无心之过、家里还特别困难的情况,我们的执法是不是可以多一些琢磨,在“罚”与“教”之间,找一个更合适的平衡点?《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像这件事,能不能告诫为主,罚款为辅?能不能既要安全,也要生计。一份好的处罚,应该罚得让人心服口服。让严格的执法带上温度,让犯错的人在接受惩罚时还能看到希望,这或许才是更深层次的公平。

村民回应在家宰猪后村口售卖被罚在家宰猪售卖被罚村民称已缴罚款村民在家宰猪后村口售卖被罚5千晏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