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成都一男子,跟女友谈了6年恋爱,陆续转了将近80万。 分手后,男子起诉前女友,要求全额返还。 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款项虽然很大,但时间跨度近5年,并分多次转账,男子亦无证据证明对应赠与附结婚条件。 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男子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时,男子提交收入明细、相应消费凭证等,拟证明转账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 但二审法院认为,相应证据无法证明两人有结婚合意。 故,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好判例,值得广而告之!

据报道,成都一男子,跟女友谈了6年恋爱,陆续转了将近80万。 分手后,男子起诉前女友,要求全额返还。 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款项虽然很大,但时间跨度近5年,并分多次转账,男子亦无证据证明对应赠与附结婚条件。 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男子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时,男子提交收入明细、相应消费凭证等,拟证明转账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 但二审法院认为,相应证据无法证明两人有结婚合意。 故,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好判例,值得广而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