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以色列没有成文宪法,却比许多有宪法的国家更懂“有限政府”——不是靠口号,而是靠制

以色列没有成文宪法,却比许多有宪法的国家更懂“有限政府”——不是靠口号,而是靠制度把权力死死摁在笼子里。政府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受雇于民的公仆机构;总理再强势,也不能绕过议会批预算…… 这事儿得从以色列建国时的政治土壤说起。1948年立国,周围一圈阿拉伯国家虎视眈眈,生存压力逼得它必须快速运转,可制宪会议开了好几年,宗教派、世俗派、左翼右翼吵成一锅粥——核心矛盾就一个:要不要把犹太教律法直接写进根本大法?这一吵就没下文了,于是以色列干脆走“基本法”路线,一部部法律慢慢搭起框架,反而把权力制衡玩得更细。 就说总理的权力边界吧。内塔尼亚胡够强势了吧?他在2009年到2021年之间三次组阁,权柄一度大得很,可真要搞个大动作,照样得低头。比如2018年他想推动一项司法改革,削弱最高法院对政府的审查权,结果提案刚交到议会,反对党立刻联合起来搞了个“紧急辩论”,理由很直接:基本法里写得明白,立法机构有权否决行政部门越界的动议。 更关键的是,议会掌握着财政权——总理想推行政策,得先过“预算关”。2022年内塔尼亚胡再次上台后,想扩大定居点建设,可财政部算完账发现,这笔钱得从教育预算里砍,议会里的阿拉伯政党联盟直接放话“敢动教育拨款,我们就联合抵制所有内阁决议”,最后方案只能缩水成“部分区域小规模推进”。 再看司法系统怎么“管”政府。以色列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不是政府任命的,而是由专门的司法遴选委员会选,成员里既有法律界人士,也有议会代表和公众代表,三方博弈出来的结果,天然带着“防行政干预”的基因。 2019年有个案子特别典型:某地方政府想在争议地区建工业园区,说是拉动就业,可环保组织起诉说没做生态评估。法院一查,发现地方政府绕过了中央环境部的审批流程,直接拍板。结果呢?判决不仅叫停项目,还要求地方政府负责人公开道歉——不是因为他们“决策错了”,而是他们“越权了”,基本法里明确写着“地方行政不得突破中央部门的法定权限”。 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以色列的媒体和公民社会,其实是隐形的“权力监督员”。基本法虽然没写“新闻自由”四个大字,但1975年的《新闻法》和1992年的《公共广播法》,把媒体监督政府写进了操作层面。 比如2020年疫情期间,卫生部长想搞“强制疫苗通行证”,消息刚在政府内部传开,第二天《国土报》就挖出了草案里的漏洞——没明确“特殊人群豁免条款”,可能引发歧视争议。报道一出,议会立刻要求卫生部补充说明,最后条款修改了三次才通过。这种“媒体追着政府问”的氛围,让官员们哪怕想偷偷扩权,也得先掂量掂量舆论成本。 有人可能会问:没成文宪法,会不会导致权力边界模糊?还真不会。以色列的基本法覆盖了核心领域——人权、政府架构、司法独立,而且这些法律一旦通过,修改难度堪比登天。比如关于议会选举制度的《基本法:议会》,1978年制定后只修改过两次,每次都得获得至少80名议员同意(议会总共120席)。这种“慢工出细活”的修法节奏,反而让权力制衡的规则更稳定——不像有些国家,宪法改来改去,今天扩权明天限权,反而乱了套。 说到底,以色列的“有限政府”不是靠某个领导人的觉悟,而是靠一套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议会卡财政,司法审程序,媒体盯细节,公民社会补漏洞。总理再想“说了算”,也得在这些框框里跳舞。就像特拉维夫大学的政治学教授埃亚尔说的:“我们没有一部写在纸上的‘最高法’,但我们的每一部法律、每一次投票、每一个判决,都在告诉掌权者——你只是暂时保管权力的人,不是它的主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