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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谁还敢把钱存银行?”内蒙古呼伦贝尔,女子将75万存入银行,那是她攒了一辈子

“这样谁还敢把钱存银行?”内蒙古呼伦贝尔,女子将75万存入银行,那是她攒了一辈子的钱,以为放银行最安全,可是万万没想到,柜员压根没把钱存入她的账户,而是偷偷转走! 更离谱的是被骗的不止她一个,足足有11个人,合计220多万! 朱女士,攥着那张薄薄的判决书,站在法院门口,浑身发抖,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她不是哭自己倒霉,而是哭这辈子攒下的75万血汗钱,一夜之间成了别人账户里的数字,而那个穿制服、戴工牌、笑眯眯叫她“阿姨”的柜员,竟把她当成了提款机。 这75万,是她和丈夫省吃俭用三十多年的全部积蓄。年纪大了,她怕放家里不安全,更怕被骗进非法集资,于是选择把钱存在银行。 “我特意选了大银行,觉得最安全。”朱女士哽咽着回忆,“那天柜员孟某芝特别热情,还给我倒水,说‘阿姨您放心,钱放我们这儿,比放家里牢靠一百倍’。” 她清楚记得,自己亲手把存折和身份证递过去,眼睁睁看着孟某芝在电脑上操作。对方一边点鼠标,一边说:“钱存在我们这边,利息比普通高不少。你需要取钱的话,提前和我说。” 朱女士没多想——人家穿着银行制服,坐在银行柜台里,用的是银行的系统,连打印出来的回单都盖着银行的章。她怎么也不会想到,那笔钱根本没进她的账户,而是被悄悄转到了孟某芝控制的私人账户。 更让她崩溃的是,事后去银行讨说法,工作人员冷冷一句:“这是孟某芝个人行为,她已经离职了,银行不承担责任。建议您去起诉她。” “个人行为?”朱女士几乎吼出来,“她不是你们的人吗?她不是在你们柜台上班吗?她要是穿个便装站路边,我会把75万给她?” 后来她才知道,像她这样的受害者,还有11人,总计220多万元,全是普通人用命换来的钱。 而孟某芝,利用柜员身份,在2018年到2023年间,以“高息理财”“内部存款”为名,系统性诈骗,把钱拿去放贷、还债、挥霍。案发后,她被判刑12年,但名下无任何资产,退赔?等于零。 朱女士不甘心,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兑付本金及利息。 可一审法院认为:孟某芝虚构理财产品,储户未尽审慎义务,签字确认了转账操作,银行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拿到败诉判决那天,朱女士瘫坐在法院台阶上,喃喃自语:“我一个老太太,哪懂什么系统、什么流程?我只知道,那是银行,是国家开的……我以为,只要踏进那个门,钱就安全了。” 此事在网上掀起滔天巨浪: 有网友说,“银行员工穿制服、用系统、在柜台作案,这叫‘个人行为’?银行工作人员也是代表银行的不是某个人的,顾客存钱是到某个银行,所以柜员拿的是银行的钱,不能把银行的损失转嫁给储户,不知法院的思路是什么。 也有网友说,从证据来说,银行好像确实没有责任,估计签字的人啥都没看就签字了,那就是你自己同意把钱转到别人账户了。法院怎么判?判银行有责任,那其他人都可以不认自己签过的东西了,那不也会造成混乱嘛! 还有网友说,“关键要看操作是否通过银行正规系统。如果是柜员绕过系统私下转账,银行或可免责;但若用了银行系统完成资金划转,银行必须担责!” 当一位老人把毕生积蓄交给银行,她交付的不仅是钱,更是对国家金融体系的最后一份信任。 而银行一句轻飘飘的“系员工个人行为”,不仅推卸了监管责任,更亲手砸碎了公众对“银行=安全”的基本信仰。 法律不能只盯着储户有没有“仔细看签字”,更要追问: 为什么一个柜员能连续五年挪用客户资金而不被风控系统拦截? 为什么“高息理财”能堂而皇之在柜台推销? 为什么银行的事后补救,只是开除一人、撇清关系? 真正的风险,从来不是储户的“轻信”,而是金融机构把“信任”当成理所当然,却把“责任”藏在格式条款之后。 若此案最终仍由受害者承担损失,那未来每个走进银行的人,都该先问一句:“你们的制服,到底是信誉的象征,还是犯罪的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