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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甘肃,玩具店主买卖枪支案当事人聂鹏立前往甘肃武威凉州区法

2025年12月30日,甘肃,玩具店主买卖枪支案当事人聂鹏立前往甘肃武威凉州区法院提交 国 家 赔偿申请书,申请26.5万余元。此前检方因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撤诉并作不起诉决定。聂鹏立和曾在其玩具店帮忙的挑担刘新都被羁押279天,两人一同申请 国 家 赔偿。30日下午法院让聂鹏立31日再来。 据大河报2025-12-30日报道,这案子真是让人揪心,好好的开玩具店,怎么就卷进了买卖枪支的事里呢? 聂鹏立和刘新,原本就是普通的小生意人,却因为店里查出的那些疑似枪支,命运被彻底改变。这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隐情,又有着哪些法律上的争议呢? 这核心争议点可不少:警方在玩具店查获的疑似枪支,到底能不能认定为真正的枪支呢? 聂鹏立和刘新一直坚称,他们以为这些就是普通的仿真枪,根本不知道会涉及法律问题。 从聂鹏立和刘新的角度看,他们觉得自己很冤枉,他们只是正常经营玩具店,对于这些疑似枪支的认知,就是普通的仿真玩具。他们没有故意去买卖枪支的主观故意,不应该被指控犯罪。 而检方这边,一开始是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两人提起公诉的。检方认为,不管聂鹏立和刘新主观上怎么认为,只要这些物品被鉴定为枪支,就构成了犯罪。 2023年3月8日,甘肃武威警方在聂鹏立的玩具店查获了98支疑似枪支。经过鉴定,其中有10支被认定为枪支。这一结果,让聂鹏立和刘新瞬间陷入了困境。 很快,武威凉州区检察院就指控聂鹏立和刘新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并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这一消息,对于聂鹏立和刘新来说,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正常经营的玩具店,怎么就犯法了呢? 一审法院认为,聂鹏立和刘新主观上是认为这些是仿真枪,而且这些枪支的致伤力也比较小。 基于上述情况,最终一审法院对两人从宽处理,判处聂鹏立判三缓四,刘新判二缓三。 这个判决结果,让聂鹏立和刘新稍微松了一口气,但他们还是觉得委屈。他们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应该被判刑,于是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这个案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发回重审。这一决定,让案子又有了新的转机。 在重审过程中,检察院在10月30日撤诉了。 原来,检方发现没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聂鹏立和刘新主观上明知这些是枪支,而且对于这些枪支能否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也无法进行鉴定。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不符合起诉条件,所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11月26日,法院准许了检察院的撤诉申请。 这一结果,让聂鹏立和刘新终于看到了希望。但他们被羁押的279天,却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于是,在12月30日,聂鹏立和刘新向凉州区法院申请 国 家 赔偿。他们的申请内容相同,包括赔偿金、道歉信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弥补自己受到的损失。 聂鹏立和刘新真的太无辜了,他们本来是本本分分做生意的人,却因为对法律的无知,陷入了这样的困境。他们在被羁押的日子里,肯定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痛苦。 在这个案子里,如果聂鹏立和刘新真的没有故意买卖枪支的主观故意,那么对他们进行指控和羁押,显然是不合理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起案子涉及到非法买卖枪支罪的认定问题。非法买卖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买卖枪支的行为。要构成这个罪,行为人必须明知是枪支而进行买卖。 法院一开始审理时,认为聂鹏立和刘新主观是仿真枪认知,致伤力小,所以从宽处理。这是因为在认定非法买卖枪支罪时,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枪支的致伤力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有人认为,只要物品被鉴定为枪支,不管行为人知不知道,都应该构成犯罪。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根据刑法规定,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行为人必须明知是枪支而进行买卖。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是枪支,就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 在这起案子里,检方撤诉,就是因为没有新证据证明聂鹏立和刘新主观明知是枪支。而且对于枪支能否改制提升致伤力也无法鉴定,这就导致无法满足起诉的条件。 如果聂鹏立和刘新真的不知道这些是枪支,他们有没有义务去了解相关规定呢?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有遵守法律的义务。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规定,不能要求公民有超出其认知范围的了解。 在这起案子里,聂鹏立和刘新作为普通玩具店主,对于枪支的鉴定标准等专业问题,可能确实不了解。 最终结果:凉州区检察院决定对聂鹏立、刘新不起诉。 法律是严肃的,但也是公平的。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不能盲目,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希望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更加严谨,避免因为证据不足等问题,给无辜的人带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