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父母出资买房,儿子却召开家庭会议,要卖房,承若分一半给老母亲,可是房子卖了300万之后,儿子一分钱都没有给老母亲,还害得老母亲没有地方住,老母亲走投无路,只好起诉儿子要求支付150万和利息。 8月10日杭州网报道,家庭会议上,蔡阿婆听到大儿子说,要把房子给卖了,她心里就一阵难受,这房子卖了,她该住哪里呀? 她老了,老伴也离世了, 她儿子也不愿意和她共同生活了,她特别想念老伴在世的日子,那时候她和老伴跟着大儿子一家生活,日子还算温馨,可老伴一走,她儿子和她就开始闹矛盾了。 正在蔡阿婆愁眉不展的时候,大儿子说,把房子卖了,他可以分一半钱给老母亲,然后送老母亲去养老院。 听到儿子这么打算,蔡阿婆只好认命,她只好做打算,在养老院孤独终老。 她没想过自己的晚年,会在养老院度过,毕竟她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不养她,小儿子也应该养她,可实际上,两个儿子都不愿意让她留在身边,大儿子更要卖房送她进养老院。 不过这样也好,这样也不用看儿子们的脸色,拿到房款,住进养老院也能有吃有喝的,她同意了卖房。 大儿子把房子卖了之后,蔡阿婆就没有地方住了,她一直等待着大儿子给钱。 她知道大儿子卖房,获得了300万,她可以分得150万,这样她就可以住进养老院了,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了。 可是大儿子迟迟没有拿钱过来,她便去找大儿子要钱,大儿子竟然不愿意给她一分钱,也不让老母亲回来跟他住。 蔡阿婆这才看清了大儿子的真面目,他就是一个不孝子,他要全部拿走那300万。 全部的钱给大儿子,其实蔡阿婆也没什么意见,只要大儿子还能和她一起生活,给她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她就满足了。 可她的处境非常艰难,没有钱,没有住的地方,叫她一个老人家去哪呀。 她看着大儿子那不孝的样子,内心十分愤怒,这套房子她和老伴可是有出钱的,当时也是掏完了全部的积蓄给大儿子买房的。 那时他们和大儿子一起住,他们就想着大儿子会给他们养老的,可蔡阿婆的老伴才离世没多久,大儿子就卖房,让她没有地方住了。 有时候蔡阿婆自己都在想,是不是自己不够慈祥,所以和大儿子处不好关系,大儿子才会如此对待她。 不管怎样,现在大儿子没有给钱,也没有给地方让她住,她太难了,她只好起诉大儿子,要求他给150万以及利息。 那么蔡阿婆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 首先,不管蔡阿婆和老伴有没有出资买房,大儿子把房子卖了,让老母亲没有地方住,大儿子的做法就是不对的。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作为儿子,不管母亲处于什么样的境地,他对母亲都要履行赡养义务。 其次,大儿子已经承诺给母亲150万,并且安排母亲进养老院,但实际上他没有履行承诺,这不利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养儿防老,在蔡阿婆这里却没有半点的意义。 而且,这套房子,在买房的时候,蔡阿婆和老伴确实有出钱的,大儿子卖了房子,也应当适当地给蔡阿婆分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蔡阿婆的老伴在买房的时候,出资34.5万,除此之外,作为儿子对母亲有赡养义务。 因此法院判决,大儿子需要给蔡阿婆支付70万,并且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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