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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的官营铸镜

五代的官营铸镜唐后期的藩镇割据,造成了五代十国时期天下四分五裂的局面,政权更迭频繁,铜冶业遭到战乱严重破坏,铜矿荒废,无

五代的官营铸镜

唐后期的藩镇割据,造成了五代十国时期天下四分五裂的局面,政权更迭频繁,铜冶业遭到战乱严重破坏,铜矿荒废,无人开釆。因铜又是铸币的主要原料,加之民间常为了获得丰厚利润而“熔钱铸器”,因此各国对铜的使用和流通控制的极为严格,对于铜资源本就匮乏的北方政权来说,铜禁尤甚。晋天福二年(937)诏曰:“禁一切铜器,其铜镜今后官铸造,于东京置场货卖,许人收买,于诸处兴贩去。”①后汉隐帝乾祐(948-950)时,膳部郎中罗周胤曾上书言:“……除钱外,只令铸镜。镜亦官铸,量尺寸定价,其余并不得用铜。如敢固违,请行条法,以杜奸源疏奏不报。”②周广顺元年(951)三月二十八日敕曰:“所有钱一色,即不得销铸为铜器货卖。如有犯者,有人纠告捉获,所犯人不计多少斤两,并处死。”此后,显德二年(95)又颁布敕令,曰:“起今后除朝廷法物、军器官物及镜、并寺观内钟磐钹相轮火铢铃铎外,其余铜器,一切禁断。”C五代时期,官营手工业的管理机构大部分承袭了唐制,铸镜业应当还是由少府监统一管理。十国政权相对弱小,机构设置没有那么完整,对铸镜的管理可能会有一些变化。虽然缺少与五代时期官营铸镜业相关的史籍资料,但这一时期的铜镜有很大一部分是带有铭文牌记的,这与唐镜有很大区别。从出土的这一时期的铜镜的铭文来看,五代十国时期的铜镜多由官方铸造,并且主要集中在铜资源相对丰富的南方地区。

都省铜坊

从笔者收集的五代铜镜情况来看,出土最多的官造铜镜为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官方铸造的都省铜坊镜(表1-2-1)。如杭州雷峰塔地宫出土的都省铜坊镜,铭文为:“都省铜坊,官,匠人倪成”(图1-2-1)。江西省高安市博物馆藏都省铜坊镜,铭文为:“都省铜坊,官,匠人王典”;@长沙市博物馆藏一面都省铜坊镜,铭文为:“都省铜坊,官,匠人谢修”(图1-22)。°此类镜多为圆形,亦有方形,素面,镜背铸有官方铭文,通常在镜钮右侧有“都省铜坊”钮上方为“官”,钮左侧为“匠人XX”,有时还会出现时间,如“都省铜坊,十二月,官,匠人倪成”。浙江、江西、湖南等地都有此类铜镜发现,江苏连云港五代砖室墓,安徽合肥南唐保大四年(946)墓、保大十一年(953)墓亦出土过形制、铭文风格与此一致的铜镜

“都省”一词,据《事物纪原》记载:“汉以仆射总理六尚书,谓之都省。至唐垂拱中,改尚书省曰都省。是则都省之号,始自汉也。”北朝北齐时期,尚书省有录、令、仆射,“总理六尚书事,谓之都省”。°至隋,在尚书省“置令、仆射。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等六尚书。……总理六尚书事,谓之都省。”唐代尚书都省是当时全国最高的行政机构,尚书省长官营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称为都省。

五代沿袭唐制,镜铭中的“都省”当指五代时期尚书省所辖丞司。“铜坊”则应当是为尚书省所控制的官菅制铜手工业作坊,而“官”字则刚好说明“都省铜坊”的官方性质。“匠人xX”则同时表明了此作坊内部实行的匠人负责制。另有一面“天宝五年”铭葵花镜,铭文为:“天宝五年(912),匠人李志”。面五代十国时期,“天宝”为吴越国开国君主钱镠的年号。此面铜镜虽然没有铭文表明其铸造机构,但“匠人李志”表明当时吴越国应当也实行了匠人负责制,而这面铜镜也极有可能为官方铸造。

北宋前期墓葬中亦有大量都省铜坊镜出土(表1-2-2),这类都省铜坊镜可能是前代遗物,亦可能是北宋初年所仿南唐的都省铜坊镜。都省铜坊镜虽然为五代时期的官铸铜镜,但这种素面、直接铸以作坊和工匠名的形制,开创了宋代建州镜、湖州镜等私家作坊镜的先河。

资料来源:1出自吴水存:《九江出土铜镜》,北京:文物出版社,1993年;2出自浙江省博物馆:《越地范金》,杭州:淅江古籍出版社,2009年;3出自长沙市博物馆:《楚风汉韵:长沙市博物馆藏镜》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4出自刘礼纯:《介绍瑞昌博物馆藏七星十二宫镜等古代铜镜》,《文物1990年第6期;5出自肖锦绣:《江西省高安市博物馆珍藏铜镜》,《南方文物》,205年第4期;6出自王纲怀:《三槐堂藏镜》,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7出自杨桂荣:《馆藏铜镜选(六)》,《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总第23期》,北京:文物出版社,1995年;8出自中国青铜器全集编辑委员会:《中国青铜器全集·镜》,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

资料来源:1,3-4出自繁昌县文物管理所:《安徵繁昌县老坝冲宋墓的发掘》,《考古》,1995年第10期:2出自刘志升;《孝感地区博物馆馆藏铜镜简报》,《江汉考古》,1990年第2期;5出自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六安市文物局:《六安出土铜镜》,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6出自于少先:《德安县博物馆藏铜镜介绍》,《文博》,1993年第1期;7出自刘礼纯;《江西瑞昌发现两廛北宋纪年惠》,《文物》,1986年第1期。

二、作院

目前笔者只搜集到一面带有“武德军作院”铭文的武德军十二生肖镜,出土于四川巴中,现藏于四川省博物馆。镜为圆形,圆钮,镜背纹饰分三圈,内圈为八卦文,中圈为十二生肖,外圈为缠枝花草纹。铭文共八字:“武德军作院罗真造”,分嵌于八卦文间。°由此可知,此面铜镜是由前蜀武德军所设作院的匠人罗真铸造的。

据《舆地纪胜》记载,武德军原为潼川府梓州梓潼郡剑南东川节度。唐肃宗时分蜀为东、西川,东川节度治梓州。之后,王建据蜀称帝,于蜀永平二年(912)将东川改为武德军,任王宗裕为节度使。°宋乾德四年(966)又改为静戎军。此面镜背铸“武德军”,可知是前蜀改东川为武德军后所铸。

“作院”的性质,为中国古代用来制造兵器的官营手工作坊,与“署”、“冶“作”、“坊”相比出现较晚,最早约见于五代十国时期。前蜀帝王王建“虽俭素,颛性爱整洁”,不喜欢奇形怪状,曾“于作院见匠人裹小朵帽子,前如鹰嘴,后露脑枕,即命截去其帽。”这里可知作院是前蛋设置用来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场所,但具体从事何种生产还不得而知。后周亦有设置作院,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十月庚寅诏中记载:“先是,诸道州府,各有作院,每月课造军器,逐季搬送京师进纳。”①从中可知,作院的主要职能是按月“课造兵器”。综上所述,五代十国时期,地方上主要用来造作兵甲的作院亦作铜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