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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校园坠亡事件:真相待解的求助与期盼

2025年10月9日,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某姑镇发生一起学生坠楼事件。某姑中学初三学生詹浩移从教学楼五楼坠落后,经抢救无效

2025年10月9日,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某姑镇发生一起学生坠楼事件。某姑中学初三学生詹浩移从教学楼五楼坠落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1时58分离世。该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曾多次获得学校表彰。事件发生后,家属在善后过程中注意到监控覆盖存在局限、相关纸条未及时提交、鉴定流程存在改进空间等情况,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家属希望了解事件完整过程。

一、校园坠亡:监控轨迹与未解谜团

根据事件相关材料记录,詹浩移坠楼前的部分活动轨迹在监控中有所反映。2025年10月9日15时许,他自宿舍区携带床品前往学生宿舍,因宿舍门未开,将物品交由同学后返回取书,并前往教学楼初三年级所在教室。放置书本后,他走向五楼教师办公区域,该区域楼道门未关闭,且处于监控未覆盖范围。当日16时05分他进入该楼道,16时06分发生坠楼。14分钟后其亲属赶到现场,120急救人员约半小时后抵达。

詹某祥当时在外地工作,接到通知后驾车返回,于18时22分到达医院。当时詹浩移正在重症监护室抢救,诊断为多处骨折及外伤,意识尚存。詹某祥签署探视相关文件后,患者出现心跳停止,经转入ICU继续抢救,最终无效离世。家属在事后注意到,遗体胸口存在皮肤擦伤,下颌有划痕。监控显示其坠楼时脚部先着地,家属对部分伤情成因存在疑问。此外,据反映,坠楼后至救护车到达期间,詹浩移曾有手指楼顶的动作,该细节在后续处理中未得到进一步说明。

县人民医院的医疗记录显示,詹浩移因多发性肋骨骨折、肺挫伤、气胸、脊柱及骶尾椎骨折等损伤,最终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发次日凌晨4时,遗体被送往殡仪馆,家属与校方人员均在场。家属对在抵达殡仪馆前是否已完整进行抢救程序存在询问,因当时亲属未被允许进入ICU区域。

二、核心争议:纸条与鉴定困境

詹浩移坠楼时有一张折叠纸条掉落,成为后续关注点之一。监控显示,纸条被路过同学捡起后交给一位女老师,随后转交至学校德育处主任姚某处。家属查看监控后问及此事,姚某在两三天后将纸条交给警方,解释称是“放在后裤袋忘记,上厕所时才想起”。

家属取得纸条后,与詹浩移作业本字迹进行比对,认为两者在笔锋、笔画结构上存在差异,家属表示不认可该纸条为詹浩移所写。据家属反映,詹浩移平时性格开朗,未见明显极端情绪或自杀倾向,此前一次月考成绩有所下滑,但家属认为属于学习常见波动,不认为会引发坠楼,因此对纸条真实性持有疑问。

为核实情况,家属曾向某姑派出所提出对纸条进行笔迹鉴定的申请。派出所以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为由未立即启动,并告知鉴定需由申请方承担费用。后续经沟通,警方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意见,结论为字迹出自同一人。但家属反映,鉴定过程中未获告知鉴定的具体依据、流程,也未被告知可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相关规定,因此对鉴定结果存有疑虑。此外,家属曾要求拍摄纸条原件未被允许,事后获悉纸条和作业本已上交上级公安机关,但未收到后续进展通知。

三、赔偿争议与调查质疑:家属的艰难诉求

事件发生后,校方与家属进行过三次协商。第一次协商提出支付含学平险在内的费用20万元,第二次在相关部门人员参与下,金额调整为18.6万元且仍包含保险,最终校方维持支付20万元(含保险)的意见。家属认为,学平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与校方责任赔偿性质不同,不应相互冲抵。

此外,家属曾申请调取詹浩移坠楼当日及此前一段时间在校内的监控记录,希望了解其事前活动情况。校方后续表示相关监控记录因系统覆盖原因已无法调取。家属也曾向法医方面提出查阅尸检报告,被告知需通过法定程序申请。

2025年10月,会泽县公安机关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家属表示,通知书对坠楼原因、监控覆盖情况、急救时间、纸条真伪及鉴定程序等环节未作详细说明,家属表示希望进一步了解相关依据。詹某祥在后续提交的材料中,对调查程序及事实认定提出了不同看法,并请求重新审查不予立案决定。

四、真相难寻:一个家庭的坚守与期盼

14岁的詹浩移不幸离世,给家人带来沉重打击。家属表示,他们希望查清事件情况,获得合理的处理结果。某姑中学五楼教师办公区域存在监控未覆盖的情况,家属认为这反映出学校安全管理有待完善。同时,纸条的提交时间、鉴定程序及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沟通等问题,也成为家属关注的焦点。

从程序上看,认定事件性质需有相应依据。家属指出,目前有关方面未就关键证据的收集过程与真实性提供充分说明,希望启动规范鉴定,全面核查相关材料,依法依规推进调查工作。每一起校园事件都应当得到认真对待。家属期盼相关部门能重视其合理诉求,完善调查程序,依法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也希望此事能够引起对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视,进一步排查隐患,加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