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这女的也太坏了!”湖北武汉,男子长期被震楼器的噪音搞得睡不好觉,警方和物业上门

“这女的也太坏了!”湖北武汉,男子长期被震楼器的噪音搞得睡不好觉,警方和物业上门排查多次,都没有查到声源。后经反复比较,警方最终锁定声音来源是男子家楼下,但楼下女业主早已搬离。警方传唤了女业主,可女业主到案后,一直坚称噪音和自己没关系。然而警方可不那么好骗,很快就查到了证据,证明就是女业主所为,这下女业主悲剧了。

陈先生就是被噪音困扰的这名住户,那段时间,他每天到了夜里,总能听到家里传来持续不断的异响。单看噪音数值,只有四十多分贝,并不算特别刺耳,可这种低频震动穿透力很强,安静环境下格外折磨人。

这种声音不会突然爆发,而是长时间持续存在,躺在床上休息的时候,震动感会一直传到房间里,让人根本无法入睡。

长期休息不好之后,陈先生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反映情况,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查看,但是来回查找,始终找不到噪音是从哪一层传出来。

物业排查无果之后,陈先生选择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和物业一起挨家挨户走访,逐层确认住户家里的情况。先后查看了楼上楼下多户人家,所有住户家里都没有发现可疑设备,几次排查下来,案件一点进展都没有。

连续多次排查都找不到声源,这件事让陈先生心里压力越来越大。他一度怀疑是不是墙体内部有设备,或者楼栋管道出现问题,甚至猜测是不是楼栋里出现了一些无法解释的情况。噪音还在断断续续出现,只要声音一响,陈先生就没法正常休息,日子过得十分煎熬。

民警没有因为几次排查无果就放弃,他们换了思路,不再只看陈先生直接相邻的上下住户,而是对整栋楼的噪音传播规律反复比对。

经过多次比对噪音传导的特点,民警把目标锁定在 17 楼空置的这套房屋。这套房子的业主是董某,早在当年 4 月份,董某就已经搬离小区,房屋一直空置,没有出租出去。

但是民警没有就此打消怀疑,而是继续蹲守,等待噪音再次出现。等到噪音再次响起的那一刻,民警立刻传唤董某,带着她打开空置房屋的房门。

房门打开之后,屋内的场景直接坐实了所有猜测,客厅和卧室两个位置,各放着一台正在运行的震楼器。面对正在工作的设备,董某没办法继续否认,交代了全部事情经过。

董某之所以这么做,根源是之前和邻居、物业产生纠纷。矛盾发生之后,她选择搬离小区,可心里始终觉得委屈,没有办法释怀。

她网购两台震楼器,放在空置的房屋里面,每隔两三天就专门回到这套房子,打开震楼器,开启之后她就离开小区,等到几个小时之后,再回来关掉机器。她就是靠着这种方式,持续制造震动噪音,报复楼上住户。

这件案子曝光之后,网上出现了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声音。一部分网友觉得,凡事有因才有果,董某做出这种极端举动,大概率之前在邻里相处中受到委屈,正常途径维权没有得到解决,才被逼到用这种方式反击。

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不管之前发生什么样的矛盾,私自使用震楼器扰民,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能用别人的过错,当做自己违法的借口。

在我看来,这两种观点都有合理的地方,但都不够全面。邻里之间产生摩擦,是城市小区里面非常普遍的事情,每家作息不一样,生活习惯不一样,难免会出现噪音、公共区域使用这类矛盾。

国内多地都出现过类似震楼器扰民的案件,有一起发生在武昌的案例,楼下住户因为楼上孩子跑动噪音,购买震楼器反击。双方多次调解无效,最后闹到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也提到,即便楼上确实存在扰民行为,楼下使用震楼器反击,同样属于侵权,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矛盾本身有对错,但不能用违法手段去对抗另外一种侵权行为,一旦这么做,原本占理的一方,直接变成违法者。

很多人会忽略震楼器的法律属性,震楼器产生持续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已经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律条文,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以予以警告。

警告之后仍然不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还会牵扯民事赔偿,严重情况下,甚至会触犯刑法。董某最后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就是这件事最终的结果。

董某的操作,看似设计得很巧妙,搬走之后隔一段时间回来开关设备,不在现场,想以此撇清责任。

千万不要想着,买震楼器互相报复,一旦开启这种对抗模式,矛盾只会不断升级,原本简单的民事纠纷,最后演变成治安案件,得不偿失。

有矛盾可以协商,可以走正规渠道维权,但底线不能突破,不能动用手段恶意骚扰别人。很多冲突最开始只是小事,就是因为双方都不肯退让,还选择极端方式对抗,小事拖成大事,最后付出法律代价。

这件案子,到最后没有赢家。董某原本是纠纷当中的一方,最后因为自己的极端做法,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楼上住户陈先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持续遭受噪音折磨,睡眠和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楼栋里其他住户,也会受到震动噪音牵连。一场邻里矛盾,最后所有人都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