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免罚?4名少年盗窃89部手机仅被口头教育,店主血亏17万!

教育人看世界 3天前 阅读数 1 #教育

最近发生的一起案件让全网炸锅:辽宁一家手机店凌晨被撬,4名少年偷走89部手机,40部手机没有被追回,总价值高达17.8万元!更让人气愤的是,这几个孩子被抓后仅仅受到口头教育就被放了。(源自大风新闻)

监控画面显示,这伙少年作案手法相当老练:有人望风,有人撬锁,还有人负责搬运。最让人无语的是,其中一名少年事后还在社交平台发布炫耀视频。这种赤裸裸的挑衅行为,让店主杨先生既愤怒又无奈:他们知道自己不满16岁,抓到也不会受到处罚。

评论区网友说得在理:"法律保护的是守法的未成年人,不是给惯犯当保护伞!"确实,当违法成本如此之低,难怪这些孩子有恃无恐。

法律为什么不能给4名少年惯犯处罚?

陕西某律所赵良善律师解释:"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除非涉及故意杀人等重罪,否则不负刑事责任。"

但问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明规定:"已满14岁可处拘留罚款"

可现实中,"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派出所往往连治安处罚都不执行。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够不上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又形同虚设。

可怕的是,店主透露:那4名少年通过网络联系,组成团伙作案,店主联系到未成年盗窃受害者达30多家,这说明已经不是个案,而是形成了某种黑色产业链!

为什么会产生“问题少年”

全面分析原因,应该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学校缺位。倒不是说学校没有进行法制教育,如果没有进行法制教育,那几个问题少年也不会知道16岁以前违法犯罪不会追刑责,而是或有校方监管缺位的,如,15岁多应该是接受完义务教育,在普高或职高就读,如果是住宿生,学校就是监管缺位。即便是没有升学压力的职高,也要保证住宿生不能在非放假时间外出。

二是社会纵容。台球厅、网吧等场所成为他们的聚集地,这些场所有没有执行未成年人禁入的规定?网络平台有没有责任及时删除他们的炫耀视频?都值得追问。

三是家长失职。4月7日是清明节收假的第一天,当天凌晨3点孩子外出,家长知情不知情?怎么放出去的?接到警方的通知,家长只用一句管不了,就把家长监护人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在实践中,家长失职失责才是最根本的问题。校园霸凌、敢于犯案的,基本上都是家庭原因,要么父母忙于工作,疏于管教;要么是父母外出打工,爷爷奶奶或者亲属在当监护人,管不住;要么是父母不知道如何管教,纵容孩子无法无天。

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孩子给商家造成损失,作为家长照价赔偿,是民法的规定,也是为人的基本准则。解决问题的办法家长担责、强制赔偿,既要挽救,更要惩戒。

因为问题少年,绝大多数是家长失职失责所致,所以第一个应该解决的是强制赔偿,倒逼家长承担养育责任。

赵良善律师提到的,"店主可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是现行法律框架下的解决店主损失的办法,其实还可以加上一条,就是今年年初张安冬代表建议的,不赔偿就列入家长的征信记录。

建议有关部门借鉴海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发现家长不能履行监护人责任,剥夺其监护权。这两条措施,可以倒逼家长重视孩子的教育。

对犯罪的问题少年,鉴于其已经没有规则意识,该拘留的拘留,该送专门学校的直接送,只有社会上的强制惩戒,才能树立其规则意识,减少很多问题少年的“16岁免罚”的冲动。

就像@海清网友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守法者的,不是给违法者当挡箭牌的。"

文末总结

一起看似普通的盗窃案,折射出的是整个社会的痛点。我们当然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绝不能让他们把"未成年"三个字当成违法犯罪的护身符。同时,要看到问题少年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家长的失职,采取强制措施,倒逼家长重视孩子教育,这才是减少类似事件的关键。

别让“未成年”成为犯罪的挡箭牌,莫让‘家长失职’蛀空社会的根基——法律不是免责符,家长才是责任人。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欢迎留言讨论。

(图源网络,图文不相关,侵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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