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刑警由无期改四年”,这也许是我终审稿件最纠结的一次

反问号 2周前 (03-21) 阅读数 7 #社会

文丨朱顺忠

内蒙古刑志强“故意杀人案”由无期改四年,是继呼格吉勒图和聂树斌冤案之后,我参与做成的又一起“冤案平反”的大事。不过这里的“平反”我加了引号,因为这个结果不是无罪,而是审判机关主动技术性退缩后的“最不坏的判决”。所以准确的说“邢志强无期改判四年”的案子,是我和团队深度参与做成的一件大事,但是距离无罪判决还有四年的距离。当今天下午(3月19号)部分律师和媒体同行举杯庆功时,我选择了沉默,躲在背后抽一支闷烟——尽管我不会抽烟。

朱顺忠先说说这个案子的线索来源。大约一年多前,我的手机突然半夜响起,我有一些不耐烦。但是当看到“尚爱云”三个字时,我陡然起身。尚爱云妈妈有一个儿子,在家排行老二,名字叫作呼格吉勒图。这个可以翻译为“吉祥如意”含义的蒙语名字,在前几年引发了司法界的舆情海啸,并且还改写了中国有关冤假错案追责的诸多规定。这个案子曾经两次写入“两高”报告,并且入选《中国人权白皮书》。“老二啊,小朱你还没有休息吧?”尚爱云妈妈熟悉的声音。18年前开始跟踪报道呼格吉勒图案,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李三仁叔叔和尚爱云阿姨开始这么称呼我。后来慢慢成为了习惯,而我也开始称呼尚爱云阿姨——“尚爱云妈妈”或者索性称呼她为“妈妈”。

呼格冤案、聂树斌冤案先后平反后,朱顺忠和呼格妈妈尚爱云、聂树斌妈妈张焕芝天安门前合影。“这么晚了,您老人家还没有睡吗?有啥事吗?”我一下子紧张起来。我知道李三仁叔叔的身体一直不太好,阿姨的身体也一直比较脆弱。“我和老李都挺好,放心吧!孩子别吓着,没事没事。妈妈是想给你介绍一个案子……但是,但是我又觉得怕给你添麻烦,但是这个案子是我家的一个亲戚,也是内蒙的事情,老二你能不能给管管啊?本来就是正当防卫和合理使用枪械,过了这么多年又给人家判了无期徒刑,不公平啊!”尚爱云妈妈的话充满了不公与忧愤。说实话,呼格冤案之后,我的名字就和“内蒙古”三个字成了新闻界和警方的敏感词。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李三仁叔叔与尚爱云妈妈很少很少给我介绍案件。我印象当中,似乎这是第二次,并且还是为一个刑警鸣冤。我不假思索地说,“您老人家介绍的案件,我会尽力也会尽心,您放心,让当事人联系我吧!”尚爱云妈妈咳嗽了几声,连连说好。电话随即挂断。第二天下午,这个案子的家属就联系到我。电话接通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朱记者您好,我是呼格妈妈介绍的四子王旗刑警邢志强的家属……”我看完了所有家属提供给我的资料,感觉只有两个字:操蛋!内蒙司法机关又开始操蛋了!不过,这一次参与者居然有最高检的身影,我当时犹豫了大约有三天时间才决定下手。我把陈威叫到我办公室。陈威是跟随我17年的兄弟,一个富有丰富调查经验的媒体人。我第一句话是:尚爱云妈妈家的一个亲戚,并且老人家还深夜给我打了电话。陈威看了看我说“谁是尚爱云?”我有点不高兴地反问他,“你说什么?”陈威这才反应过来,呼格妈妈亲自给你电话了吗?这一次不是打着呼格名义来找你的吧?我瞪了陈威一眼说“滚,赶紧去干活!这个案子拿不下来,就别回来了!”陈威坏笑了一下说,这个稿子拿下来以后,这个月的稿件打分还不给弄一个A稿?!

随我17年的兄弟——陈威我倒了一杯茶说,“这个稿子拿下来这个月你都可以不干活,可以吧?”陈威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头儿,您亲自安排的活儿,我知道轻重,不过咱们可是崇尚“新闻专业主义和专业新闻主义的媒体人,这可是您一直开会都朗声的要求,所以我得看调查情况,您别逼我发稿就行。”我头也没抬骂回去“你去死吧,还将我的军!”陈威挺着大肚子离开办公室,然后就是大约两到三周的静默。第三周一大早,稿库里有一篇署名“陈威”的调查报道。我让主编张喜斌打开采编大厅的大屏幕,开始带领编辑团队审稿。当天午饭后,稿件编辑之后,张喜斌推送到二审平台。大约30分钟后,稿件回到终审系统,我的电脑弹出“终审待审”的对话框。我没有马上点击“通过”的按钮。而是从采编大厅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泡了一杯茶。单位里的二审负责人是一向行事谨慎,做事滴水不漏的韩艳。涉及到公检法的稿子,她一般都会给我打电话,甚至直接找到我,然后提出风险警示。然而这一次,她几乎没有思索,看完稿件后就直接点击了“同意”,稿件迅速沿着既有程序回到我的电脑端。我当时非常清楚,这个稿子一旦发出来以后意味着什么。还有一个内心纠结的点是,我和最高检很多部门的检察官,甚至和时任最高检某些主要部门的负责人都有工作上的交集。最高检直接依法插手的案子,我要不要为这个稿子得罪一堆工作上一直配合不错的检察官、法官和诸多法律同仁?我喝了三杯茶,刚一出办公室的门就碰见一向义薄云天的赵焕军社长。他那天似乎喝了点酒,看见我就说“影响,尽快做出赤焰新闻的影响力来!”我把焕军大哥扶到他办公室里,再次回到编采大厅。编采大厅挂着刘蒙将军的手墨:赤焰。在两边的墙上,挂着著名新闻理论学者的两副书法作品:恪守新闻专业主义,坚守专业新闻主义;信奉新闻理想精神,崇尚中立客观原则。

刘蒙将军的手墨《赤焰》

赤焰新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凌晨2点,记者周晓宇在值班

打开电脑审稿系统,再次点开对话框,随后点击了“终审通过”的按钮。五分钟后,程序编辑赵雅琪到我身后悄声说:“朱总,威哥写的这个警察被冤枉的案子,有最高检的参与,您确定要发吗?”需要说明的是,单位里有明确规定,涉及公检法,尤其是省级以上司法部门的稿件必须慎之又慎,程序编辑发稿前必须再找总编辑确认。我盯着赵雅琪说了一个字:发。稿件发出,举国轰动。陈威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那几天他给我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头儿,某某媒体要当事人联系方式,给不给?咱们要不要继续引领第二落点的独家?”我回答陈威:任何新闻媒体所要当事人家属电话,都通通给,如果有熟悉的媒体同仁,主动给。很多人对我的做法不理解,为什么不一直引领这个报道的第二第三落点?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让记者也更有成就感?我的答案是:在冤案平反的路上,在调查报道行业里,举国的调查记者是一家人,切不可贪功。看到媒体报道这个案子的改判结果后,陈威今天(其实是昨天)给我回了一句话,让我鼻子酸酸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陈威的话是一种解嘲的自我安慰,因为他知道,我也知道,全国的媒体界的调查记者都知道:还有更多更多更多的案子,那么多记者、律师、新闻理论学者、法学界、法医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大家做了数不尽的工作,努力了一年又一年,而结果呢?

很多很多案件的结果是:无疾而终。甚至不少案件的最终结果,居然和公平正义的方向背道而驰。有的甚至是黑白颠倒,良莠不分。

案件回顾:1995年6月6日18时许,时为四子王旗公安局干警的邢志强,携带一支小口径步枪,与朋友王某某塔某某驾驶摩托车,到四子王旗东梁水库打靶。期间邢志强看到,孟永清驾驶摩托车经过,认为孟永清的摩托车可能是盗窃所得,便上前拦截,孟永清掉转车头狂奔,邢志强驾驶摩托车追赶,行至水库南侧树林时,邢志强被孟永清用刀划伤背部左上侧,孟永清驾车离开。王某某塔某携带枪支找到邢志强,邢志强携带小口径步枪,让王某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其继续追赶孟永清,二人行至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时,遇到孟永清,孟永清驾驶摩托车冲向二人,王某某驾驶摩托车躲开后继续追赶,在追赶过程中,邢志强开枪击中孟永清的背部,孟永清在耕地内摔倒,弃车向东北方向逃窜。

孟永清受伤后,先后躲藏于四子王旗红山子村一牲口圈内,四子王旗民族服装厂仓库内,和小巷道内,并自行用碎玻璃将体内的弹头取出。1995年6月8日,孟永清的母亲租车,将其送往武川县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乌盟公安处鉴定,被害人孟永清系枪弹伤击十二指肠,致全身感染休克而死亡。案发后,1995年6月28日。四子王旗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认定,邢志强在实施盘查追捕孟永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2020年8月,邢志强被监委留置调查,以1995年的“正当防卫案”重启调查。由于案件已经超过最长20年的追诉时效,在历时一年半时间,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2022年9月,乌兰察布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邢志强提起公诉。

《关于刑志强在孟永清一案中实施行为属正当防卫的认定》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决定书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邢志强开枪射击孟永清,致孟受伤,枪击行为本身具有高度危险性,案发后四子王旗公安机关展开搜捕,孟永清无法就医后死亡,虽然孟永清逃离后没有及时就医,自行用碎玻璃剖腹将子弹取出,但孟永清的行为不能阻却,被告人邢志强开枪射击,与孟永清死亡间的直接因果关系,邢志强开枪射击行为与孟永清死亡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且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邢志强构成故意杀人罪。最终2023年8月25日,乌兰察布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邢志强无期徒刑。邢志强提起上诉。

判决书2024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证据不足”,裁定该案发回重审。

2024年11月26日至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人民法院连续两天开庭重新审理此案。与一审不同的是,此次开庭关键证人,专家辅助人、鉴定人均出庭。庭审主要争议的焦点围绕着邢志强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还是故意杀人,正当防卫如何认定,孟永清的死亡与枪伤、延误治疗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等展开。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案件亲历人之一王某某,曾在侦查阶段和一审阶段做过17份笔录,笔录中,对于关键情节“有没有开枪、何时何地何种情形下开枪、开了几枪”证言内容多次不同,多次使用“我感觉、我推测”之类的表述。王某某作为现场重要证人之一,其证言对于是否能够查明案件事实尤为关键。此次庭审,王某某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出庭作证,随着证人王某某的出庭:针对之前口供“邢志强从我右侧用枪瞄孟永清,我感觉邢志强开枪了。”回答说:“办案人员把我带到看守所、留置点,整天叫我过去呀,搞得我啥也做不了…”(对于开枪)“没看见,也没听见。”“以我这次在法庭上说的为准”。公诉人表示,虽然王某某的证言带有主观推测性,但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不是依据王某某的证言,而是综合审查全案证据得出的结论。此次庭审内蒙古察院委托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于2024年3月5日出具了司法鉴定书,其中提到枪弹伤造成背部、腹部脐右侧贯通伤;延误治疗与其因感染性休克死亡的参与度均为同等作用。辩护人委托著名法医专家胡志强就孟永清死亡原因,发表观点认为,死亡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没有及时就医治疗,自行取弹头的伤口污染等因素导致了弥漫性腹膜炎和中毒性休克的发生。而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的李姓专家辅助人认为枪击是造成被害人孟永清死亡的原因,无需考虑延误就诊和治疗、自行取弹头导致感染等因素。2024年11月27日晚,审判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2025年3月19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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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问魑魅魍魉事,坚信公道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