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谈商战系列之一: 《商战诸葛亮之三十五计》连载之十一

金山谈商战 4年前 (2021-08-25) 阅读数 0 #财经

《商战诸葛亮之三十五计》

马金山 著

逼则兵反;走则减势,紧随勿迫,累其气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

——《三十六计·欲擒故纵》

共敌不如分敌,敌阳不如敌阴。

——《三十六计·围魏救赵》

去之者纵之,纵之者乘之。

——《鬼谷子·谋篇》

第二章  第五节  欲擒故纵,暖风醺的游人醉

围魏救赵,赔了夫人又折兵

1993年初夏,一位刚刚毕业在一家贸易公司任业务员的年轻人,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数不大不小的购销合同。可能是年轻人涉世不深,粗枝大叶,将其卖出价比市场实际价低一半的数字写进了合同。后经贸易公司领导审查,发现了这个大错,要求卖买方某公司将此数字按市场价改正过来。但买方执意要求按合同执行,双方争执不下。

有人将此事告诉了李裕荣。问明情况后,李裕荣认为:其一,双方当事人都清楚当时市场上这种货物的实际价格是多少,而且双方口头洽谈约定,也是围绕这个价格进行的。问题出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把最重要的价格数字写错了。这是出错方贸易公司当事人的非真实意愿。其二,经济合同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尽管合同已经签订,但出错方很快就明确提出了修改意见。双方理应马上达成一致意见,将写错的数字改正过来。因为这种比当时市场实际价格低一半的货物,不仅在国内不存在,在国际上更不存在。其三,如果让这宗显失公平的合同执行下去,这位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就可能一辈子翻不了身。现在,这位年轻人求生不得,求死却随时可能发生。

李裕荣心想,作为国有大型企业的销售负责人,如果对此不讲一句公道话,任这种显失公平的合同存在而充耳不闻,于心何忍?他决定施加影响,从中干预。希望重新协商,另行签约,平息此场风波。

他与买方负责人交谈,特别强调:大家是多年打交道的朋友,不要因为这件小事搞坏双方多年建立起来的良好关系。商场上,只有双方都是赢家,创造祥和的气氛,大家才能共同兴旺发达。李裕荣甚至承诺,如果买方能息事宁人,在今后的贸易中,他愿意对买方予以照顾。

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李裕荣苦口婆心,与对方谈了好几次,对方依然不软不硬。最后,供货合同因争执而搁置。

令李裕荣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仅仅是因他的这一介入,充当息事宁人的说客,买方当事人却把他以侵权的名义告上法庭。卖方当事人见势不妙,同时也感到已经找到了替身,故逃之夭夭,避而不出。

此情此景,使李裕荣悲叹不已!

尽管他感到苦闷,彷徨和愤慨,但成了被告毕竟是将要面对的事实。他不愿与对方对簿公堂,便四处搬兵,求助有影响的人物出马斡旋,迫使对方口头同意撤诉。

与此同时,使李裕荣想到一个严肃的问题:生意场上,钱这个怪物的驱动力,比任何东西都巨大、无情。

李裕荣再次与原告负责人交涉,发现对方根本不愿撤诉。

至此,李裕荣才想到,必须认认真真地对付这件事了。

怎么对付?他在办公室绿色的地毯上踱着方步,终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他决定兵分三路,火速出击。

第一路,由他一个人出面。采取欲擒故纵的战法,给对方造成胜券在握的心理, 使对方麻痹轻敌、疏于防范,令其在自己出其不意的的突然进攻面前猝不及防,从而一败涂地。

具体实施办法是,李裕荣每天亲自打一次电话给对方负责人,哀求他撤诉。让他真切地感到李裕荣“心虚理亏”,甚至于“惶惶不可终日”。

电话内容大致如下:

“老板,我是李裕荣。咱们是老乡,又是多年的朋友,怎能和您对簿公堂?打官司,我们必败无疑。咱们已经谈过,咱们明天就签协议吧。哪有老乡和朋友对簿公堂的?如果打下去,法院一旦下了判决书,我老李打输了官司,面子往哪里搁?有何面目在武钢呆下去?有何面目见家乡的父老乡亲?求求您放过我这一马……”

其辞哀婉,其情清凄,其意悲苦,简直就差没有跪在地上给他磕头求饶了。每一次电话,都使对方强化一次必胜的信心:看,他知道必败无疑,来求饶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怎么样,尝到味道了吧?看你李裕荣往哪里跑?

每一次在电话中,对方都嘻嘻哈哈。从电话听筒中传过来的中气十足的笑声中,李裕荣则断定对方已进入伏击圈中。

李裕荣每天都例行公事般照旧“干扰”一次,一直延续到法庭开庭的头天晚上12点整。对方也就在舒舒服服中酣然入梦。

第二路,组织一支打官司的队伍,紧锣密鼓地准备应战。包括掌握实际情况, 学习有关法律,写好答辩文件,聘请资深律师。内部还模拟控方和被控方,进行实战演习。设想对方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如何反驳,如何引经据典……日夜演练,使他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在心、法律在脑,打一场有充分准备的庭上之战。

第三路,即围魏救赵出奇兵。按照军事战略家菲特烈所云:“这是战争中一条万古不易的公理,确保你自己的侧翼和后方,而设法迂回敌人的侧翼和后方。”

迂回侧翼和后方,李裕荣出一支奇兵。

他连夜写好一个紧急报告,呈送武钢领导,陈述事件发生的详情,挑明其利害关系,吁请武钢领导明辨是非,维护正义。

原来,这家公司所经销的钢材,大部分来源于武钢。就是说,它每年所创的利润中,约有一半以上来源于武钢。若断其钢材供应,则如断其军中粮草,当令其不战自乱、全线崩溃。攻其所必救,是围魏救赵的精髓。

在法院宣布第一次开庭前夕,这一切准备工作全部到位。

李裕荣下令所有进法庭的我方人员一律西装革履,以体现良好的形象。这与着装不一的对方一比,象正规军遇到了杂牌军,气势上就占了上风。

进入辩论阶段,对方一触即溃。对方每提出一个问题,都被我方参战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引经据典,洋洋洒洒,驳得体无完肤。

对方火线指挥官急了,急令张小姐出庭。大概张小姐是个能言善辩、伶牙俐齿的人物。然而没等她开口,我方律师就站起来诘问:“你是何人?有什么资格在此说话? 办了法人委托代理书没有?”并要她当庭出示。

她毫无准备,当然拿不出法人委托书。于是,法庭取消了她发言的资格。

见对方已无还手之力,于是,我方开始进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摆事实,讲道理,洋洋洒洒,攻势凌厉。而且每提一个问题,都递交一份书面文件,给审判人员人手一份,并要求对方回答。对方要么张口结舌,要么无言以对。连律师也说不清楚。

交战中,有准备和无准备是大不一样的。

最后,对方别说没有还手之力,连招架之功都没有了,完全是一副被动挨打的姿态。

我方初战告捷。

因对方负责人没有出庭,李裕荣也呆在办公室里。双方都用电话遥控自己的部下。对方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是这种结局。他一直以为李裕荣会继续求饶,自己肯定胜券在握。只有在这时,他才知道上了李裕荣的当。然而,为时已晚。

与此同时,武钢采取了断然措施:在一次钢材订货会上,锐减了对这家公司的钢材供应量。

对方这才尝到了苦头。他如梦初醒,悔不当初。

最后,在法院拟判决武钢胜诉前夕,对方不得已而撤诉。

事后有人评论说,他们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和错误的对象,打了一场错误的官司。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金山谈商战

金山谈商战

高级记者、报告文学作家、教授、民企高管。出版五部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