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纠纷案引热议:14年借住变“买卖”,法院判决引争议
河南省潢川县一起农村房屋权属纠纷案近日引发关注。关文明、余萍夫妇向媒体反映,2010年出于同情将自家房屋借给亲戚关某、王某夫妇居住,不料对方一住就是14年,最终竟通过诉讼将房屋据为己有。
案情回顾:亲属借住14年,权属归属成谜关文明、余萍夫妇原为潢川县踅孜镇八里村村民,1996年花费数万元将宅基地上的土坯房翻建为砖瓦结构住宅。2003年,二人因子女上学迁居县城,农村房屋闲置。据余萍陈述,2010年关某因原住宅破败不堪,专程到县城恳求借住其闲置的农村老宅。余萍表示,出于亲戚情分同意借住,但明确表示农忙时仍需回来居住,且自家耕地仍需自用。"关某当时非要给4500元,说不是住三五天,不给钱不敢住。"余萍强调,这笔钱是象征性的补偿,绝非卖房款。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一住就是14年,期间虽在2015年因丈夫生病曾要求对方搬离,但考虑到年关将至未再坚持。2023年农村房屋确权时,该房一度被登记在王某名下。2024年,双方协商未果,关文明夫妇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屋。
法院判决:认定买卖关系成立2024年8月的诉讼中,潢川县人民法院认定4500元系购房款,判决房屋归王某所有。9月2日,关某在庭审后第三天因病去世。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再审争议:4500元能否认定为购房款?关文明夫妇在再审申请书中提出质疑:“1996年盖房花费数万元,2003年怎么可能4500元卖掉?”其强调,4500元系借住补偿,且曾于2015年要求王某搬离,但因对方推脱未果。此外,村委会曾出具证明称房屋系“借住”,但法院未予采信,认为证据不足。对于法院认定的"装修事实",余萍提出异议:"他们只是用我家建房时剩下的砖头在房顶搭了石棉瓦防晒,这算什么装修?"她同时质疑,王某并非本村同组村民,按农村惯例不应享有本组宅基地使用权。
该案折射出农村房产交易的普遍问题——口头协议多、产权登记滞后、证据留存难。法院判决强调“历史背景和占有事实”,而原告则主张“亲情互助被误解”。目前,关文明夫妇已提出再审申请,审理程序尚未启动,最终结果仍待司法裁定。
事件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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