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是案,经是断!
【原典】传是案,经是断。
【初释】这句话的意思是,《传》是用来作为证据或案例的,而《经》则是对这些案例的判决或结论。
【壶天山人诠释】
在佛家的经律论三藏体系中,经为佛陀亲说,论则是菩萨对经文的阐释。儒家同样存在经传对应的关系——经对应孔子等圣人的核心论断,传则如同佛家的论,是对经典的注解与案例补充。经如同最终裁决,传则提供具体判例。这种结构暗含因果逻辑:传为因(案例源流),经为果(结论提炼);传在外(具体应用),经在内(核心原理)。
【实践应用】
以参悟"格物致知"为例:
1. 溯源考据:遍查《大学》《传习录》等典籍中"格"的不同释义,梳理其演变脉络
2. 案例解析:结合历史事件(如王阳明龙场悟道)分析"格物"的实际应用场景
3. 系统建构:将各时期注解与案例对照,形成立体认知框架
这种方法能穿透文字表象,把握概念的本质演变。建议从《朱子语类》与《传习录》的"格物"论辩入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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