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下班,也不过是稍稍回归了一点正常,有什么好感谢的
这几天热搜里时不时出现一条“强制下班”的热搜,加上正值开会,就成了“新提出来的意见”、“谁谁谁注意到了这种现象”之类。总之一句话,强制下班的现象,都是领导们的功劳。
那么问题来了,高强度、甚至违反劳动法的加班现象,是第一天出现吗?甚至某些大厂,带头往死里卷打工人,想方设法让你加班,怎么领导们就从来没“注意到这种现象”呢。
这种说法压根就不成立!如果真是谁谁特别在意这种现象,当着一大堆人的面提出来了,不可能不报道,更不可能不拿出来宣传。这种能让你感恩戴德的时刻,藏着掖着干什么。
从没有过这个尿性。
很多事情,不会明着告诉你。但只要我们自己对“意淫”这种特殊技能没有自学成才的天赋,那么稍微动点脑子,也能知道个梗概,猜到个七七八八。
官方早就提到过了,“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将生效”。还尤其提醒了一句“中国企业需警惕。”
这条例里面讲的是什么呢,简单说,所有欧盟的出口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只要被发现商品里带有“强迫劳动”生产出来的性质,你就别在欧盟市场上卖了。包括强迫工人干活,不给工人合理的报酬以及强迫儿童劳动。
有杠精说,列强(欧盟)会这么好心,来帮我们?
你想多了,别人搞的是人人平等那一套,针对的是所有人,谁要帮你。
大家也可以注意到该“提醒”的发布时间,是2024年12月19日。那么“即将生效”,不就是近期这段时间么(有媒体称是2025年1月份生效)。
有杠精又要说了:现在都3月了。
首先,这几天是事情上了热搜,而不是具体的实施时间。其次,如果你有看一些报道,便会发现他们前面大部分加了一句话:今年1月,xx集团(xx公司)董事长签发内部文件……
事情,就是这么巧。
到这里,欧盟的《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1月份生效,强制下班也是同一时刻,还要多说别的吗。如果你愿意再去思考点别的关联,其实还可以看看那些“强制下班”的企业里,是不是大部分都存在极大比例的产品出口到欧洲。比如近期比较火的两家家电企业,海外营收都高达1000多亿。
想一下,如果其中一家的这个市场被禁止了,另一家岂不爽死。
所以企业之间“内卷”起来,强制下班,源头究竟出自哪里,已然无须多言。
可我今天的标题是“擦边”,以上这些和擦边显然没有半毛钱关系。
讲到这里,我只想提醒大家一件事:我国劳动法里对劳动时间本就有明确的规定,第一,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第二,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如果要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倘若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也不得超过三小时,并且最高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可见,没有所谓的“强制下班”出现之前,很多工作时间都是不断在劳动法头上擦来擦去,把底线越擦越低,风气越擦越坏,日子越擦越难。
现在,这些原本就存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现象,只不过在别人的帮助下,稍稍往“正常”的方向回归了一点,就让我们的网友在那里甘之如饴,谢这个唱那个。
我不懂,你们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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