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随军政策从“副营、十五年”,到“结婚马上可以随军”

桃桃怡宝 3天前 阅读数 4 #推荐

我最近看了一部电影《高山下的花环》,里面有个步兵连的排长,娶了个农村姑娘。根据部队规定,排长的家属不能随军生活。每年他们只能见一次面,要么排长回家探亲一个月,要么他老婆来部队探亲一个月,而且老婆来部队的路费还能报销。

这位排长,与部队中众多婚后因条件限制无法随军的基层军官处境相似,用幽默的口吻描述了自己的生活状态:一年中仅有短短一个月能与家人团聚。他调侃道,这样的日子就像天气一样极端,要么干涸得让人难以忍受,要么泛滥得令人窒息。

1963年,军方出台了关于军人家属随军的政策。具体来说,基层单位中,副营级及以上军官或服役满15年的军官,其配偶可以随军生活。对于机关干部的家属,如果他们没有工作,通常需要住在部队的留守处,每年可以回部队机关两次,每次停留一个月。

在我服役期间,连队里只有连长和指导员的服役时间超过了15年,他们的家属可以随军,而其他干部的家属则不符合随军条件。那时,干部在驻地附近找对象的机会很少,大多数人都是回老家结婚。因此,干部们每年有一次探亲假。虽然他们没直接抱怨生活艰难,但常开玩笑说“钱都花在路上了”。

尽管部队每年为干部提供一次探亲路费报销,但遇到家中突发情况或家属主动来队探望时,额外的开销就需自行承担。当时,基层军官的收入普遍偏低,以我们连队为例,大多数干部属于23级,月薪仅为54元,扣除伙食费后仅剩40元左右。以连队一位山东籍干部为例,从福州到济南的硬卧单程票价是61元,往返一趟几乎耗去他三个月的收入。

由于经济压力,干部们很少请假回家,家属也因路费问题难以探亲。为了帮助这些无法与家人团聚的干部,连队的连长和指导员会灵活安排任务。比如,他们会优先让这些干部负责出差、接送新兵或退伍老兵等任务,以此为他们创造回家的机会。

部队的随军政策几十年来一直没变过。这主要是因为过去军队资源有限,如果让干部家属随军,住房、工作、孩子上学等问题都得解决,难度很大。因此,提高随军门槛也是无奈之举。

2002年,军队的随军规定发生了重大调整:所有军官,包括三级军士及以上,一旦结婚,其配偶即可立即随军。这一新规在当时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它的实施为那些长期分居的军官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利好。过去,部队干部们经常抱怨的“旱涝”问题,也就是家属无法随军的困扰,因此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或至少是明显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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