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未成年女孩遭生父强奸案!新进展:已签和解书,网友理解错
亲爸竟对自己的闺女下手,这种事情光是听到就让人感到不耻,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这超出伦理的行为,如果真要用一个成语来表达,那只有“禽兽不如”最合适!
近日,内蒙古未成年女孩遭生父QJ案迎来了新进展:女孩已签署和解书,强调是为了弟弟而签。
事件背景
事情就要从2024年3月24日说起,内蒙古赤峰市一名18岁女孩通过网络实名举报称在自己十二三岁的时候遭到了生父的QJ,之后多年更是对她进行无数次的WX,此事曝光后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热议。
女孩在年幼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她跟着父亲一起生活,后来父亲又再婚,都说闺女是父亲的小棉袄,可女孩并没有得到过多的疼爱,反而是时常的责备,当她十二岁的时候遭到了父亲第一次毒手。
女孩把自己的遭遇跟姑姑和奶奶提起,希望能够得到她们的保护,可姑姑和奶奶并没有当回事,这些年一直就处于父亲的y威之中生活。
直到女孩18岁的时候,既然家人都不保护自己,她就通过网络实名举报的方式揭露了多年来的遭遇,希望父亲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
举报视频引发轰动后警方介入调查,当警方询问到女孩姑姑的时候姑姑却矢口否认有这件事,不相信弟弟会做出这种事情来,甚至指责女孩的控诉是污蔑。
女孩的继母得知此事时也是感到十分的惊讶,因为丈夫是一个很好的人,女孩也很懂事经常给我做饭、收拾屋子,从来没听说过有关那方面的事情。
后来父亲被检方批准逮捕,这件事也终于是盖棺定论,确实存在女孩所举报的事实,只不过他隐藏的太好把所有人都给欺骗了,人心真的是隔肚皮。
后续:女孩已签和解书!网友评论区误解
3月12日,受害女孩小刘在个人社交媒体平台披露称:已签和解书,但最终是否选择原谅还在考虑中。
女孩与父亲双方就控告QJ、WX、重婚罪一案达成协议,父亲刘某龙不再提及此事并给女孩手写了一封《保证书》保证再也不做对不起你的事,女孩小刘既往不咎,女孩强调自己签署和解书是为了弟弟和梁某某,与案件无关。
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很多网友都误认为怎么刑事案件还能和解?
其实是大家误解了,这是公诉案件,刑事定罪量刑不会因和解而改变,和解更多体现在民事赔偿部分,换个角度想就知道民事赔偿肯定是要让弟弟和继母承担,所以女孩为了他们不要赔偿,跟案件无关。
记者也了解到,该案于2024年9月已由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从重处罚,目前该案还在审理当中。
写在最后
当亲生父亲向未成年女儿伸出罪恶之手,这是对人伦道德底线的无情践踏,如果父母没有离婚,我想女孩也不至于没人保护,但谁又能想到亲生父亲会是这样的一个人呢?
每一个离婚的家庭背后都有着种种问题,没有赢家,受伤害的只有孩子,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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