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菜馆卖“樟树港辣椒炒肉”竟构成侵权?还判赔4000元

尚标 3周前 (04-24) 阅读数 8321 #财经

#尚标今日热点餐饮行业辣椒炒肉也侵权?

一家餐馆推出了一道名为”樟树港辣椒炒肉“的特色菜,却意外收到了诉讼,最后被判侵权赔偿4000元,这究竟是为何呢?

只是用了一个常见的食材名称,怎么就惹上了官司呢?到底还有哪些食材名字用了会被判侵权?如何避免?一道菜惹上官司

故事发生在一家颇受欢迎的湘菜馆,一道“樟树港辣椒炒肉”堪称招牌,备受食客青睐。然而,某天餐厅老板却收到了一纸诉状。

原来,湘阴县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将餐厅告上了法庭,原因是餐厅使用的“樟树港辣椒”是其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而餐厅未经授权使用,涉嫌侵权。餐厅老板则认为:只是用了一个常见的食材名称,怎么就惹上了官司呢?

一切都是因为一个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这类商标不一样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普通的商标不一样。普通的商标只是一个名字,而地理标志商标则是一种具有证明意义的商标。

证明什么呢?证明具有该标示的商品来源于特定某个地域,且其品质、信誉主要由该地域自然或人文因素决定的标志,属于证明商标的范畴。

这个标志认证后可印刷在包装上,通过地域独特性提升产品溢价,目的是为了促进特色产业标准化,保障产品品质,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未经授权使用或冒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将面临商标侵权法律责任。

在这一案件中,餐厅使用“樟树港辣椒”作为菜品原料的名称,属于商标性使用。因为它向消费者传达了一个信息:这道菜里用的辣椒来自樟树港,且具有樟树港辣椒特有的品质。但如果餐厅无法证明其使用的辣椒确实来自樟树港,并且符合该地理标志所要求的特定条件。

法院:判赔4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餐馆将“樟树港辣椒炒肉”作为菜名使用,指向辣椒这一特定原料,目的在于使消费者能够识别辣椒来源和利用“樟树港辣椒”这一地理标志招揽顾客,易造成消费者对该辣椒的品质、产地产生混淆,此行为构成对原告协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最终,该餐馆赔偿了原告4000元经济损失。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在武汉,也有多个餐馆因售卖“樟树岗辣椒炒肉”而被诉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菜品销售中,如果商家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却无法保证菜品原料来自该商标所标识的特定地区,并且具备该地区所赋予的独特品质,就满足了侵权的构成要件。

这些案例也提醒着餐饮从业者们,在追求美味和商业成功的道路上,一定要牢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真审视自己的经营行为,不触碰侵权的红线,否则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如何避免侵权?1、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前,必须向注册人(如行业协会或技术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产品标准后方可获准使用。2、需在商品包装或宣传材料中同时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名称(如“阳曲小米”)及执行标准代号。3、商品必须来源于地理标志指定区域,且品质、特征由当地自然或人文因素决定。4、若产品不符合标准(如原料非原产地、工艺不达标),即使已获授权也可能被撤销使用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是有严格规范的,当然该申请也不简单。

申请人须为当地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团体、协会或技术机构(如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且其业务范围需与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

必须提交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授权文件,明确授权申请人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

提交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地域范围证明、特定质量/信誉与自然/人文因素关联的说明,以及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的证明。

来源:央广网、北京商报、钱江晚报等,仅分享侵删

尚尚总结

在使用特色地名产品时,一定要提前咨询专业人士,防止误用造成损失。

评论列表
  •   啄木官  发布于 2025-04-25 12:15:00  回复该评论
    就是樟树港辣椒,有发票,有发票哥德纲都怕
  •   炫舞人生  发布于 2025-04-30 00:34:01  回复该评论
    本大厨外号樟树港,拿手菜辣椒炒肉,但却不做樟树港辣椒-炒肉
  •   鼠马象鸡  发布于 2025-04-24 18:30:46  回复该评论
    苏轼可以起诉所有卖东坡肉的商家了[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   淡忘&天涯  发布于 2025-04-25 20:21:36  回复该评论
    继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后,又一樟树港辣椒,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幺蛾子[熊]
  •   专拆ETC  发布于 2025-04-26 20:44:11  回复该评论
    我注册个中国大米,饿死那帮byd,正经做生意的不管,就恶心那些cs
  •   蒋中华  发布于 2025-04-27 04:28:10  回复该评论
    带有地方名字的商标应该是地方政府所有,任何企业无权拥有。
  •   Sei uno sciocco  发布于 2025-04-25 04:27:36  回复该评论
    能证明他确实用了樟树港辣椒就行但是店家证明不了,不能证明就是普通的辣椒,那直接写辣椒炒肉就行,为啥非叫樟树港辣椒呢,这不就被人抓到把柄了?
  •   用户58xxx43  发布于 2025-04-26 04:36:51  回复该评论
    在这边说这些的,去买樟树港辣椒,吃吃看就知道了,口感完全不一样。
  •   双鱼  发布于 2025-04-27 00:37:01  回复该评论
    [得瑟]这些所谓的“协会”全是私人组织,就是靠抢先注册商标,然后四处打官司活着呢。
  •   16号路人  发布于 2025-05-02 04:23:14  回复该评论
    早有人做了,一边安排人去小卖部推销产品,一旦摆出来卖就立马有人起诉,钓鱼执法,新闻不止一起了。
  •   小生  发布于 2025-04-26 11:59:32  回复该评论
    樟树港辣椒和这个菜馆都是一家人。硬造一单官司炒作樟树港辣椒
  •   願望猴哥  发布于 2025-04-26 12:22:48  回复该评论
    他用其他辣椒打上这个名字肯定不合适,但如果确实用的樟树的辣椒,那就是合理合法
  •   达达  发布于 2025-04-29 18:22:33  回复该评论
    天天糊弄人,骗钱流行了,如果像我阳江这里注册一个阳江鹅乸饭,那么独统地球了
  •   hello  发布于 2025-04-27 18:12:55  回复该评论
    商标专利,都是收钱办事,随便注册,专利商标应该免得,全国联网,自动查重,能通过就不算商标侵权
  •   16号路人  发布于 2025-04-24 17:32:44  回复该评论
    [呲牙笑]明确要求商标不得带地方名,就不懂这玩意怎么注册的。是整个“樟树港”都是它们家的吗?
  •   环绕你的世界  发布于 2025-04-27 10:42:44  回复该评论
    广东这边超市卖的樟树港辣椒,没有一点辣味,好意思说是咱们湖南产的。
  •   Sei uno sciocco  发布于 2025-04-25 09:11:58  回复该评论
    但是人家是有商标啊,你要是开个点心店,卖莲香楼老婆饼,然后没有莲香楼授权,也不是莲香楼分销,就当个老婆饼名字卖,你看看会不会和樟树港辣椒一样被追索。
  •   billy.chen  发布于 2025-04-27 11:47:20  回复该评论
    这就很无赖了,樟树港或者樟树镇、樟树乡是你能注册商标的?要不在注册一个张家港或者黄浦滩商标?
  •   小蝌蚪  发布于 2025-04-27 19:01:47  回复该评论
    给小本生意的人一条出路吧,何必赶尽杀绝呢?
  •   用户47xxx76  发布于 2025-04-29 15:54:15  回复该评论
    要看这个地名标识的是材料产地还是制作手法发源地,现在大多数特色菜式都是后者
  •   秋天  发布于 2025-04-29 22:38:56  回复该评论
    正宗安徽板面在河北,兰州拉面在青海。[得瑟]
  •   啄木叮叮  发布于 2025-04-25 00:26:15  回复该评论
    主要是她们没用樟树港辣椒,却打了樟树港辣椒的名头
  •   壹輩哋承喏  发布于 2025-04-25 08:48:24  回复该评论
    老婆饼也没用老婆 夫妻肺片 新奥尔良烤翅[笑着哭][呲牙笑]
  •   肖白浪  发布于 2025-04-25 12:14:37  回复该评论
    还好没用“小米辣炒肉”,要不不得赔到破产?[得瑟][得瑟][得瑟]
  •   爱上问号  发布于 2025-04-26 23:37:20  回复该评论
    地理保护商标跟普通地理商标不一样,,就好像丹东草莓一样,,只有丹东草莓协会认证过的才可以叫其他地方乱叫的话肯定冒充的,,因为早期太过混乱 导致地方特色商品名被冒用,,比如五常大米,,阳澄湖大闸蟹
  •   天道酬勤  发布于 2025-04-30 04:26:13  回复该评论
    我觉得这是对的啊,那么多钱阴阳怪气干什么呢?试想一下,你们冲着樟树港的名头去,结果商家用的却不是正牌货,一个两个没什么,多了的话别人吃了却认为樟树港的辣椒就那样或者不好,败坏整个品牌名声,怎么办?
  •   游鱼  发布于 2025-04-25 04:32:34  回复该评论
    啰嗦半天,稀里糊涂的。其实就是:说的是卖一个有地理保护标志的地方产品,结果拿不出进货依据,假冒产品。
  •   TOCCATA  发布于 2025-04-26 17:55:21  回复该评论
    扯淡,兰州拉面都得兰州的面粉?北京烤鸭的鸭子都北京养的?
  •   用户10xxx93  发布于 2025-04-29 14:26:24  回复该评论
    地名不应该被注册成商标,地名属于全民所有,凭什么被你们注册成商标?
  •   双鱼  发布于 2025-04-27 00:39:42  回复该评论
    [捂脸哭]所以现在外面都用“东北大米”做标牌了,免得被告。
  •   没事偷着乐  发布于 2025-04-26 19:34:06  回复该评论
    可以啊,苏州藏书羊肉不也是华东都有,有几个手艺正宗?更何况那个说的还是无法证明使用
  •   花宅喵  发布于 2025-04-26 19:13:07  回复该评论
    这种把地名注册成商标的就是耍流氓。把地区传统食品注册成商标的也是。怎么可以把地区食品注册给个人(或者某个公司)。
  •   用户35xxx90  发布于 2025-04-29 19:13:56  回复该评论
    兰州叫做兰州牛肉面,那个兰州拉面多数是青海人开的[笑着哭]
  •   我想带你去飞翔  发布于 2025-04-26 11:18:01  回复该评论
    以前螺丝椒刚有时,也挂地名,卖个几十上百一斤,也就热销了一两年,也打了几十场官司,然后呢,螺蛳椒哪都有了,再去超市买,没前缀了。
  •   hello  发布于 2025-04-27 18:11:00  回复该评论
    明天有人吧大米饭注册了,一下就安静了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尚标

尚标

买卖商标,认准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