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一场撕裂道德与法律的全民追问
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阳高县的一场订婚宴上,27岁的席某某与24岁的吴某某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支付10万元彩礼和一枚金戒指,并承诺结婚一年后在婚房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次日,二人在婚房内发生关系,随后女方报警指控男方强奸,引发轰动。
男方主张:席某某坚称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称女方因房产证加名未果情绪失控,点燃窗帘、焚烧柜子,自己为阻止其危险行为才强行控制对方。 女方指控:吴某某称明确拒绝婚前性行为,遭席某某暴力侵犯,事后身体多处淤青,并提交“未发生实质性性关系”的医学证据(处女膜完整、未检出精斑)。 2023年12月,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2025年3月25日,案件二审开庭,男方家属提交新证据,包括女方过往相亲记录及医学鉴定矛盾点,但女方未出庭。法院拟适用缓刑遭家属拒绝,坚持“无罪”立场。目前案件尚未宣判,男方已被羁押近23个月。 女方曾退还10万元彩礼及戒指至婚介所,但男方家属拒收,坚持诉讼要求返还其他费用(如订婚宴开销),法院认定此类支出属“情感维系”范畴,驳回诉求。 这场案件撕开了中国婚恋生态的暗疮:彩礼捆绑的婚姻交易、性同意权的模糊边界、司法裁量中的道德困局,每一环都令人窒息! 女方要求“婚房加名”本无可厚非,但以性关系为筹码、以报案为威胁,将情感异化为交易,暴露了彩礼文化下女性安全感的畸形依赖。男方家属“结婚一年后再加名”的承诺,更像一场空头支票,激化矛盾。 即便订婚后,女性仍有绝对拒绝性行为的权利。男方所谓“女方自愿”若无法证明,暴力拖拽、限制自由等行为已构成犯罪客观要件。而医学证据的矛盾,更凸显司法取证中“罗生门”式的艰难。 “订婚即默许性关系”的陈旧观念该终结了!当女性说“不”,任何亲密关系都不能成为侵犯的借口。此案若轻判,恐将助长“以婚约绑架性权利”的恶习!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早已超越法律争议,成为拷问社会伦理的镜子: 法律层面:司法机关需厘清证据矛盾,避免“舆论审判”干扰司法独立。若证据存疑,应坚持“疑罪从无”。 社会层面:摒弃“彩礼买断婚姻”的陋习,倡导平等尊重的婚恋观。性教育应普及“积极同意”原则,杜绝道德绑架。 个人层面:女性需勇敢捍卫身体自主权,男性应学会尊重边界——**爱不是占有,婚姻更非免责协议! 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人听见理性的声音! 评论区聊聊:你支持法院判缓刑还是坚持无罪?彩礼该成为婚姻的“门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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