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官方通报医护人员不当约束患者事件:涉事医生停职、工作人员辞退

娱圈盲盒 4天前 阅读数 47 #娱乐

2025年5月17日,河南省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急救人员处置精神障碍患者流程争议”发布调查通报,明确事件责任认定及整改要求,并公开后续医疗急救规范化管理方案。

5月16日11时05分,禹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接报称,一名有焦虑症、抑郁症病史的女性患者因拒绝服药且出现暴力倾向,需紧急送医干预。11时32分,禹州市中医院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确认患者曾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多次精神科诊疗。因患者处于躁狂状态、抗拒配合,急救人员评估其存在对他人的人身威胁风险后,在家属全程陪同及书面确认下,依据《精神卫生法》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随后安全转运至医院。

事件引发热议源于当日网络传播的一段视频片段,画面中患者肢体被固定并呼救,部分网友质疑“医护人员违规使用手铐”。禹州市中医院急救中心回应称,患者系急性躁狂发作,现场使用的系符合医疗标准的帆布材质约束带,但因操作时未及时对外解释,导致公众误解。

禹州市卫健委成立专项组调查后指出,涉事人员存在两处违规操作:

约束工具应用未严格遵循“最小伤害原则”,未对围观群众进行必要说明;

未按规程开启执法记录仪留存影像证据。

基于此,5月17日作出处理决定:主治医师谢某某停职接受培训考核,涉事担架员高某某解除劳动关系,医院管理层被责令提交整改报告。

为避免同类事件,禹州市卫健委推出三项系统性措施:

强化标准培训:全市急救人员需通过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模拟考核,重点演练沟通技巧与约束工具规范使用;

透明化操作流程:要求急救任务中全程录音录像,约束措施须经医护双人签字确认并向家属出具书面告知书;

建立监督机制:开通24小时医疗急救投诉专线,定期抽查急救记录并公示典型案例。

通报援引《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指出,对可能伤害自身或他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可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精神科专家进一步解释,帆布约束带属精神科常用应急工具,需与警械明确区分,使用时应同步进行言语安抚并监测患者体征。

针对公众对“强制送医”的疑虑,卫健委重申,此类行动需同时满足“患者存在现实危险”与“监护人全程参与”两项法定条件,且急救人员不得独立决策,须上报医院精神科专家组远程评估。

此次事件反映出基层急救中操作细节与公众沟通的薄弱环节。禹州市卫健委表示,将联合司法部门细化医疗约束措施适用标准,并通过社区宣讲普及精神卫生急救常识,推动社会理性认知医疗紧急干预的必要性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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