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10万船员!江苏交通十项举措优化内河水运服务
扬子晚报网12月31日讯(记者石小磊)“太方便了,一会儿等着过闸的时候就可以办好这些文书了。下次我还要试一下在手机上办理垃圾记录簿的签注申请,这样算好船期,能在装货的码头拿到签注贴纸,就更加方便了。”12月31日上午,扬州苏中船务有限公司的孙成飞在扬州施桥船闸水上执法服务中心花 几分钟就办好了“扬顺8号”船的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签注,过去这些事项只能由船籍港所在地市级交通窗口办理,如今实现了全省通办与全程网办。

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向社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内河普通货物运输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通过10条举措,实现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提优升级。
实现“全周期办”。内河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船舶、船员交通运输事项全周期服务办理。全面梳理内河水路运输交通运输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内河船舶船员全职业周期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全营运周期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免于提交”。
实现“一站式办”。初次申请内河普通船员考试、发证等事项一站式办理。将以往内河普通船员初次申请适任证书,需来回往返船员考试机构和交通政务服务窗口两地、材料重复提交,改为可同步申请考试和发证服务,船员仅需要在考试申请时提交一次材料,可享受证书邮寄到家服务,实现船员申请-考试-发证“全流程”一站式办理。
实现“快捷办”。省内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转港事项快捷办理。通过优化省内转籍船舶的注销、登记流程,最大限度缩减船舶登记办理时间,改变以往内河船舶转籍期间办理各项船舶证书时,停航时间长、运输成本高,船员生活不便等状况。
实现“就近办”。内河船舶文书签注、部分简单高频事项就近受理。将以往办理内河船舶文书签注事项以及内河船舶营运证到期换证和船员违法计分销分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只能在船籍港所在地市级交通窗口申请办理,改为可延伸至县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
“10条举措实施后,预计将惠及我省500余家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企业,2万余艘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及10余万从业人员。”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处处长朱晓霞介绍。今年以来,江苏交通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改革,并由“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拓展。下一步,还将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改革向水路运输市场全领域拓展,推出内河航道过闸服务、水上交通柔性执法、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等全方位改革措施,进一步激发水路运输市场活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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