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在东莞一斑马线上,现场女生被撞身亡

小南看城市 1个月前 (03-30) 阅读数 31704 #社会

近日,广东东莞市民彭先生爆料,说他正在读高三年仅17岁的女儿在2024年年底不幸遭遇车祸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他悲痛万分,而更令他难过的是,事后东莞交警先后出具了两份事故认定书,第一份认定他女儿在斑马线上被撞,司机负主要责任,但第二份事故认定书上斑马线的表述却消失了,肇事司机也变成了同等责任,为什么会这样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2024年12月28号18点36分,涉事车辆从东莞市东城街道新源路的主道转入辅道时,与穿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17岁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彭某某倒地受伤,送医后,终因伤势太重不幸离世。

事后东莞交警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为当事司机张某曼驾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未让行人先行负主要责任,彭某某未戴安全头盔负次要责任,然而不到一个月,交警又出具了第二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尽管签名的还是之前那两位警察,但内容却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二份认定书推翻了之前的认定,还删除了人行横道的表述,斑马线消失了,表述为地面未见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所以判定肇事司机只需负同等责任,为什么出事地点不再是斑马线呢?家属曾多次质问办案民警。

到底事故发生点是不是斑马线呢?死者家属在事发次日拍摄的现场路况显示,辅道中间斑马线的确不清晰,但路边有明显的标线。

2025年3月26号,记者来到事故现场拍摄,发现涉事路段已经被补划标线。

家属参照现场的灯柱和石码,对事发画面进行反复对比,判断车祸地点在这个红圈位置。

对此,律师表示,在现实生活中,斑马线会被磨损,清晰度受到影响,但如不影响普通人的正常辨识,这样的斑马线仍然可以发挥交通标识的功能,行人和非机动车利用其通行受法律保护。

律师表示,是否在斑马线上撞人是量刑的关键因素,而在亡人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主责、同责的法律后果差别巨大,如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则涉嫌交通肇事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期,相反,若承担同等责任,则肇事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评论列表
  •   用户10xxx52  发布于 2025-03-31 04:35:34  回复该评论
    此处的斑马线就和拐弯处,高速段多少公里处一样只是一个地理位置词,庆该不起判定轻重作用
  •   用户15xxx95  发布于 2025-04-02 06:21:34  回复该评论
    我们那交警就判过这责,别人申诉交警就是这么回答的。
  •   小哥  发布于 2025-03-30 13:24:33  回复该评论
    明显是斑马线,哪怕部分磨损了也能分辩出来,如果报告书没斑马线的话看来问题出在交警身上,有色盲或严重视力问题,不配当交警[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   阿凡不带哒  发布于 2025-03-30 20:00:39  回复该评论
    让行斑马线,这是基本的交规,你可以抢行,但出了事故最少主责以上。就跟拐弯让直行一样,
  •   红尘飘零  发布于 2025-04-01 09:11:34  回复该评论
    呵,你说了半天自车,人家是电动车啊,还是骑着的电动车?按你的意思,骑电动车就可以横冲直撞是吧?
  •   用户15xxx30  发布于 2025-03-30 18:34:40  回复该评论
    只要金钱陪的让家属满意就没必要纠结这些了,司机也不想出这种事
  •   杨生  发布于 2025-03-30 23:54:59  回复该评论
    人家判刑又不用通知你哪个司机撞死人不用判刑。除非是碰瓷那种。运气好的就蹲一年两年。
  •   用户18xxx90  发布于 2025-03-31 18:20:23  回复该评论
    理是你的。明也是自己的斑马线不是你不看路的理由。对于那些把责任全推给车主的人说的那你觉得你自己的命值钱。那我只能说。你太厉害了
  •   等待  发布于 2025-03-31 13:20:38  回复该评论
    来东莞两年了,真没见过人行道车会礼让行人的,在广西至少能礼让,虽然有罚款扣分的成分,但是做到了。在东莞过斑马线有时候都怕被撞死
  •   流水  发布于 2025-03-31 15:38:58  回复该评论
    主要是交规处罚太轻了。。。如果罚到肉疼,你看还会这么搞不
  •   lhkzj  发布于 2025-03-31 11:30:03  回复该评论
    亡人交通事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要判刑的
  •   海纳百川  发布于 2025-03-31 05:56:21  回复该评论
    建议交通法该改了,像这种情况该判死刑马上枪毙,这样才不会有那么多的交通事故。
  •   不懂就问  发布于 2025-03-31 00:24:16  回复该评论
    来深圳,就我上班要过两次马路只要你踏出马路半步没有司机不让的,听说深圳条明文规定,只要司机不让过马路的都得罚款。所以好很多
  •   迟落芷  发布于 2025-03-31 00:47:49  回复该评论
    深圳公交车看见斑马线边上站着人,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都会主动停车让行。不要说在斑马线上了。。。。东莞在礼让行人上还需要更进一步加强学习。
  •   用户30xxx82  发布于 2025-04-05 06:25:58  回复该评论
    判刑这么轻吗?哪天觉得无聊了,可以去监狱体验3年啊[呲牙笑]如果不用赔或者不是主责的话[呲牙笑]
  •   重重迷雾锁人生  发布于 2025-03-30 16:48:47  回复该评论
    不管有没有标志,曾经作过班马线用途理应定为班马线,至于标志消失是城市道路管理方问题。
  •   诱点多  发布于 2025-03-30 14:56:50  回复该评论
    在斑马线骑行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机动车同责
  •   祖国越来越好  发布于 2025-03-31 14:19:30  回复该评论
    这个肯定是汽车全责。规定自行车斑马线推行仅仅是避免撞到行人,与汽车撞击事故无关,因为推行也是被撞。交通法规定自行车横穿马路时走斑马线,所以其路权高于汽车。推行被撞不死既残,骑行被撞往往安然无恙。现在中国几亿人没一个推行的,推行比抬着驴走路都荒谬。如果放任汽车随便撞,那就是鼓励合法杀人,中国马上血流成河
  •   护花使者_南京  发布于 2025-04-06 09:21:44  回复该评论
    本人就经历过,斑马线上推行自行车、电动车才享受机动车礼让,骑行是不礼让的,自己打电话问问交警。
  •   清清溪水  发布于 2025-03-30 20:45:33  回复该评论
    这事若让深圳盐田区的交警去判定,会让你去死的心都有;道路卡口的监控视频可以不作为依据,肇事车辆的车载视频可以判罚你横穿马路或者档住了人家车辆通行。
  •   由余志  发布于 2025-03-30 17:03:52  回复该评论
    很多人都忽视了一点,人也得让车,万一被车撞死,对方赔再多钱有何用?人都死了。即使在车让人的情况,也要保持安全警惕,不要盲目地认为他不敢撞你,万一他失控了呢!
  •   用户80xxx06  发布于 2025-03-30 18:43:17  回复该评论
    这还能狡辩?凡是在东方大地上,这里没斑马线,也算是弯位,弯位让行,减速,这是全责。
  •   木土  发布于 2025-03-30 14:46:11  回复该评论
    转弯斑马线撞人,司机百分之百全责。第一次没带头盔要负次责的
  •   用户62xxx62  发布于 2025-03-30 19:19:55  回复该评论
    东莞的大部分司机,过路口和斑马线恨不得多踩两脚油门,很少司机会礼让
  •   无名小草  发布于 2025-03-30 17:42:35  回复该评论
    当今社会有很多司机斑马线前不减速!更别说礼让行人这一说!但是有监控的斑马线就不一样了,一但拍到是要罚款的!
  •   不懂就问  发布于 2025-03-31 00:17:36  回复该评论
    在深圳公交车有在斑马线看到有人想过马路都停车让行,前三年不管什么车都停,现在私家车又开始不让了
  •   护花使者_南京  发布于 2025-04-06 09:26:18  回复该评论
    你一知半解的,就别秀智商了。法律法规,斑马线上机动车礼让行人。但机动车不需要礼让骑行非机动车,正常直行的机动车与横穿斑马线的非机动车相撞,属于侵犯机动车直行的合法权益。
  •   祖国越来越好  发布于 2025-03-31 14:18:01  回复该评论
    这个肯定是汽车全责。规定自行车斑马线推行仅仅是避免撞到行人,与汽车撞击事故无关,因为推行也是被撞。交通法规定自行车横穿马路时走斑马线,所以其路权高于汽车。推行被撞不死既残,骑行被撞往往安然无恙。现在中国几亿人没一个推行的,推行比抬着驴走路都荒谬。如果放任汽车随便撞,那就是鼓励合法杀人,中国马上血流成河
  •   用户17xxx13  发布于 2025-04-01 02:50:39  回复该评论
    在一条没有红绿灯但有斑马线的道路上,我父亲看看两边没车便正常骑普通自行车过斑马线,被一辆疾驰的小汽车撞倒,交警事故认定我父亲过斑马线没有推行自行车负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结果对方保险公司只赔付百分之七十的钱,那百分之三十只好自己承担。
  •   海阔天空aad  发布于 2025-03-31 22:43:18  回复该评论
    不戴头盔在东莞交警判责里也是判的很重的,可以去交警大队了解了解一下
  •   力猛机械  发布于 2025-03-30 17:04:11  回复该评论
    告诉大家一个事实:大部分硬当胃里的人,整天都是在琢磨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外收入!正经事办完了待走流程结案的过程中,当事人会受到或明或暗的直接间接提示!这时懂事醒目的当事人就要懂得放水过去了!如果当事者自认有理有证不放水!那么最终判定结果可能会出乎意料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   风平浪静  发布于 2025-03-30 14:22:33  回复该评论
    更多的是对面绿灯,行人在班马线上通行,右转车辆高速前行,司机认为不怕死就过马路,管你红灯绿灯,反正右转一直可以通行,撞死了大不了坐三年牢。
  •   忍住不回复  发布于 2025-04-05 07:36:17  回复该评论
    这种事故第一次交警就会查一两天以上再下结论,明显找人了
  •   JJ  发布于 2025-03-30 19:26:20  回复该评论
    颠倒了黑白,泯灭了人性
  •   shhs  发布于 2025-03-31 16:18:31  回复该评论
    没带头盔啊!那个路口我经常走,那条路车流量大,车速快不到哪去,电瓶车没带头盔,磕到要害部位了
  •   用户10xxx93  发布于 2025-03-30 16:05:53  回复该评论
    白头发都送黑头人了,还被欺负的话也就无所谓了!该干啥干啥去!!!
  •   用户10xxx39  发布于 2025-03-30 22:52:52  回复该评论
    如果说红圈中那条不是斑马线?那中间主干道的斑马线叫行人怎么过呢?是飞过去?
  •   三哥  发布于 2025-03-31 06:21:19  回复该评论
    撞死车速要多快呀。慢速也能撞死人司机技术就不过关。车机就是个马路杀手吧,车机应该不是第一次撞人撞车了吧。
  •   lhkzj  发布于 2025-03-31 11:28:28  回复该评论
    亡人事故要判刑的,找人改了
  •   醒目  发布于 2025-04-04 20:59:43  回复该评论
    现在的斑马线,画的那些线越搞路越小,行人车辆一点都不安全
  •   A二大爷  发布于 2025-03-30 14:37:54  回复该评论
    就算是斑马线也不一定都是司机的责任吧?
  •   健荣  发布于 2025-03-30 19:32:41  回复该评论
    斑马线上的事故!不全责都主责吧?就算係绿灯亦需让行。除非车已在行驶中?我A2证是这样理解的!
  •   疯子  发布于 2025-03-30 18:00:29  回复该评论
    有句说句,中山这边还真很少车辆会让行,不管你是骑行或者步行,我上班要路过一个路口,一年碰不上十个让行的,有时候得站路边都得等上几分钟[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   用户17xxx60  发布于 2025-04-03 12:11:46  回复该评论
    所以过马路一定要推行,这样好判责,一定要别闯红灯,这样对方全责,斑马线上赔得多,
  •   名字被占用了  发布于 2025-03-30 19:33:31  回复该评论
    发生这种事,赔偿排首位,司机的责任确实影响赔偿金额,如果私下能达成协议,过多纠结没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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