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逃逸式辞职”典型,这名原副行长被开除党籍
5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徐鸿周被开除党籍。通报中提到,徐鸿周为逃避纪法惩处谋划离职,是“逃逸式辞职”的典型。
公开信息显示,徐鸿周,1970年生,安徽大学企业管理(双学士)学士。徐鸿周在中国银行工作多年,曾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小企业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安徽省滁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等职。
2017年8月,徐鸿周离开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后加入国厚资产任副总裁。2019年3月,徐鸿周被提名为中天能源(已退市)联席总裁,2019年6月即因个人原因辞职。此后,徐鸿周还曾以平安不动产金融产品中心董事总经理的身份参加公开活动。
2024年12月16日,徐鸿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天津市监委监察调查。
经查,徐鸿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违反廉洁纪律,2017年从中国银行离职后违规到原任职务管辖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任职;违反生活纪律。“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鸿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为逃避纪法惩处谋划离职,是“逃逸式辞职”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徐鸿周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天津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徐鸿周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逃逸式辞职”并不鲜见,2022年被评为当年度十大反腐热词之一。实践中,“逃逸式辞职”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它一般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领导干部在职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妄图通过提前辞职退休的方式,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另一种情形是指离职或退休后,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兼职,利用政商“旋转门”捞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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