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嵇玉东案:副镇长成“黑社会老大”

大案真实记录 1周前 (03-10) 阅读数 2020 #推荐

江苏宿迁嵇玉东案是近年来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的涉黑案件,案件发展横跨二十年,涉及基层政权侵蚀、非法采砂垄断、暴力犯罪等多重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案件核心人物嵇玉东原为沭阳县颜集镇黄砂厂厂长,其犯罪轨迹始于2000年任职期间。2005年12月,嵇玉东与颜集镇政府签订企业承包合同,取得黄砂厂独立经营权,但合同明确未赋予其任何行政收费权。

2006年初,嵇玉东为实现非法敛财,与副厂长冯汉东、总账会计魏文兵等人密谋,在新沂河颜集段北叉水域出入口拦截运砂船,以“矿产资源管理费”名义强行收费。这一行为突破合法经营边界,标志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初步形成。为强化控制力,该组织吸纳镇村专职保安魏巍、徐永等人员,形成以嵇玉东为领导者,冯汉东、魏文兵、魏巍、徐永为骨干的层级架构。

2006年至2015年间,该组织实施系统化犯罪活动:通过暴力威胁垄断新沂河颜集段采砂船柴油销售,非法获利1800余万元;采用砸毁采砂机具、凿沉船只等极端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迫使400余名被害人屈服;组织成员多次持械聚众斗殴,在2012年与非法采砂户的冲突中造成多人轻伤。值得注意的是,该组织通过行贿渗透沭阳河道管理局,干扰正常执法,致使新沂河段非法采砂活动持续十年未受有效遏制。

嵇玉东利用其挂职副镇长身份,安排组织成员进入村委会,在2013年征收税费过程中殴打拒缴村民,破坏基层自治秩序。2013年1月与颜集镇政府签订《砂矿经营管理责任书》后,该组织以“执行政府指令”为名扩大暴力手段,包括非法侵入住宅、扣押车辆等,但镇政府收取的135万元管理费票据成为庭审争议焦点。

2019年6月案件重启调查,31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2020年7月宿豫区法院远程庭审显示,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涉及十项罪名,包括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等。庭审中曝光的侦查细节显示,部分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受刑讯逼供,双腋出现针孔、臀部留有疤痕,家属质疑取证合法性。尽管31名被告人的37名辩护人提出程序异议,但全部意见未获采纳。

2020年9月一审判决认定,该组织造成政府管理职能瘫痪、矿产资源损失超亿元,并在颜集镇形成非法控制。嵇玉东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罪获刑22年,骨干成员分别获刑13年6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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