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面积?已经买房的人!能获得补偿吗?国家回应来了

璃月华说 6个月前 (10-24) 阅读数 6278 #推荐

最近,公摊面积又引起了大家的热议,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已经进入饱和阶段,为了鼓励大家买房,各地都在出台优惠政策,其中取消公摊面积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

目前已经有部分城市开始进行试点,比如广东肇庆率先走出第一步,要求商品房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从5月1日就开始实施了,这个变化可以说是很重磅了。

公摊面积计价了几十年,也是买房人数最多的几十年里,大家都是买了公摊,多花了不少钱,而且入住后的物业费、取暖费、契税、维修基金等等,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

如果取消公摊,那以前买房的人不就吃亏了吗?

我们来看看那些取消公摊的城市是怎么说的,长沙、深圳、珠海等待也有相关政策,放宽了建筑设计规则,增加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比如阳台、飘窗来间接提高得房率。

有的得房率至少100%,有的还赠送了部分面积,得房率能达到120%,取消公摊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降低购房成本,还有后续的入住成本,善莫大焉!

那么取消公摊有没有可能全国普及的,个人认为是非常有可能的,住建部公布了住宅项目规范,里面明确了将来房屋交易应该以套内使用面积为准,所以取消公摊是大势所趋。

以后大家再买房,就可以买到得房率100%的房子,一套房能节省大几十万,居住成本也降低了,可喜可贺。

问题是之前买房的人怎么办?能得到补偿吗?其实只要想一想就知道答案了,有个词叫“契约精神”,之前买房的说到底是交易行为,既然是交易,那就得遵守合同,《合同法》也规定了,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不会因为后续法规调整而改变原有的效力,所以无法获得补偿。

不过以后在缴纳物业费、取暖费这些,还是有可能按照套内面积计算的,毕竟房子取消了公摊,大家都不用再为公摊买单。

评论列表
  •   起名叫如愿i  发布于 2024-10-25 17:13:29  回复该评论
    取消公摊是取消买房时的公摊。不是取消物业取暖这一类的公摊。毕竟物业管理的就是公摊。
  •   kangxi168  发布于 2024-10-25 21:47:59  回复该评论
    差不多我,买了136.78个方,得房只有1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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