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女教师,“55+早退”高兴,“60+延退”快乐,早退晚退莫纠结

平湖一柱 4天前 阅读数 14 #教育

当前,新退休办法已经实施3个月了,关于副高女教师的退休办法,很多人仍在猜测、讨论,对于正确的退法仍在怀疑。

这里,笔者再重新叙说一下。2025年1月1日后,根据最新规定,无论是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原来“延退”的女副高,还是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女副高,原则上都应该按新办法退休,即:

【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用15年时间,从原60周岁渐延至63周岁。过渡期内——即从2025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规定退休年龄是“60+延迟月数”。如果女教师自愿提出申请,也可以选择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55渐延至58周岁退休。过渡期内,申请退休年龄是“55+延迟月数”

【四种退法】

一是55+申请退,二是60+正点退,三是60~60+之间选择一个节点提前退,四是60+~63+之间选择一个节点延迟退。

申请退、提前退、正点退,单位“必须同意”,延迟退则需要和单位协商。四种退法都是“正常退休”。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按照规定,只要过了55+申请退时间,下一个最早的“退点”就是60了。也就是说,从55+~60之间有一个退休“空档期”,在这个期间,原则上不能退休。

当然,对于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2024年12月31日前延退的女副高来说,显然已过了申请退节点,唯有提前退、正点退、延迟退3种退法了。

【手续办理】

55+申请退要提前向单位写申请,具体时间,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至少也要提前1个月以上吧;

提前退,国家有规定,个人选好退休时间后,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单位。

正点退,个人什么也不用做,届时单位自然会为你办理退休手续。

延迟退,根据国家规定,至少“正点退”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与单位协商,如果双方同意,要签书面弹性退休延迟协议。方可延退。

【退休办法讨论】当前有很多人讨论,说副高女教师也是女教师,应该“享受”一般女教师“50+”退休政策,也应该享受副高女教师“60+”退休政策,还应享受国家弹性退休政策,因此,应该允许副高女教师在55~60+之间“自由退”,甚至还打出“以人为本”旗号。

但笔者以为,国家延退政策从建议提出到正式出台实施,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现在的“退法”肯定是经过广泛调研、反复论证了的,已然考虑了不同女教师的各种情况,所以在副高女教师“60+”弹性退休办法的基础上,又开了一个“55+申请退”的口子。

作为教师,应当为自身考虑,更应为国家着想,顾全大局,双方兼顾。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适合自己的恰当选择,而非是把工作岗位当作“自由市场”,让国家政策适应自己,自己怎样合适就想着怎样退休。

当前新规刚刚执行,各地情况不同,对政策的理解、执行情况也不尽相同。每个人应当在了解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尊重、执行当地政策,高高兴兴地“延”,快快乐乐地“退”。纠结、抱怨没有用,徒增烦恼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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