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只有教育部门公章,职称评审还算综合荣誉吗

平湖一柱 3天前 阅读数 0 #教育

教师职称评审,综合荣誉含金量高。申报职称时,平台上“塞满”综合荣誉,很拉风,可大大提高评审通过的概率。

有教师问,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只有教育部门一个公章,还算综合荣誉吗?

在职称评审这件事上,对教师综合荣誉的认定有两个标准:

一是看表彰内容。要与教育教学相关,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等进行全面评定的荣誉。如果其他方面,比如过去的“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现在的“文明市民”等虽然“先进”,但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联,一般评职称不被认可。

二是看公章或文件。加盖党委政府公章、或是教育部门和其他两部门以上联合盖章(教育部门章必有),或是文件规定为综合荣誉的荣誉。

教师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过去都是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盖章,毋庸置疑,都是响当当的综合荣誉。

但是从2019年开始,教师节期间表彰的此类荣誉都只加盖教育局一个公章了。但很多地方教师职称评审中,仍是视同综合荣誉,只不过,你这个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一定是在教师节期间、按教育教学综合评定,层层评选推荐上来的才行。如果只是单项,比如课堂教学、或是教学能力、甚至是教学质量方面的优秀教师也是单项,而非综合。

实际上,是综合还是单项,每个持证教师心中都明白,只是单项者都想往综合靠罢了,这个心情当然可以理解,但是什么就是什么,明知是单项岂能靠到综合上去?

即便基层材料审核时,审核者由于对证书来源、历史、项目等不很清楚,侥幸“把单项判成了综合”,但县区还要审、市级还要审,评委会还要审,上级的材料审核者都是行家,见多识广标准清,综合、单项一看便知,还会把你的“单项”从综合中“剔”出来,将材料打回来重填。因此,在荣誉问题上,有一是一有二是二,还是实事求是的好。

当然,各地市对荣誉的界定标准不同,平台填报对荣誉的类别要求不同,有的地市,是要是县以上表彰类的荣誉都可以填到表11“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及资质评定情况(限3项)”表16只填“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情况(限3项)”也就是“6选1”内容,那荣誉分起类来就容易的多了。

所以,教师职称评审,荣誉如何界定?平台填报荣誉如何选择?不能想当然,也不能偏听他人言,一定要按照本地职称申报要求和标准;平台填报,一定看本地的平台填报说明。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平湖一柱

平湖一柱

交流家教经验,共享育儿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