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押车到底签的什么合同?
典当行押车到底签的什么合同,相信有不少没在典当行办理过的人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
为什么会这么问呢?因为在市面上,不少汽车抵押公司都签的买卖合同,遇到正规公司还好,遇到不正规的套路公司,专门用第一个月不收费用,第二个月费用也比正常的低很多这种套路来诱导你去公司办理,一旦签了买卖合同,你一走就开始卖你的车子。
也许有人会问,现在是法制社会,合同也是有的,怎么会随便卖车?
这种公司一般都是游击队,卖完一波车之后就开始跑路,让你找不到,比如你押车是一个月,一个月之后,就算你找到他人了,他也可以说是因为你逾期没还钱,所以才按照买卖合同正常卖车的。
也许你会继续反驳,说:“我连你人都找不到,公司也不开门,怎么还款,想还也还不进去啊” 这时帽子叔叔也没办法,只能算你们之间属于经济纠纷,无法判定形式案件。
言归正传,典当行押车签的是什么合同呢?
典当行签的是典当合同,是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其次就是典当行对物品的处理方式: 当典当期限届满后,如果当户既不续当也不赎当,就构成绝当。对于绝当物品,典当行有权依法处置。不同价值的当物处理方式不同:当物估价在3万元以下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估价在3万元以上的,则需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偿还掉当金和费用之后,多余的部分应退还给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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