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龙县一女子反映房产代理纠纷中遭殴打,案件五年未决

观察室大揭秘 1天前 阅读数 0 #社会

近日,天津籍市民高女士反映,其在2017年与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房产销售代理项目时,因政策变动及合同纠纷导致260万元保证金无法退回,后在与公司负责人徐某协商过程中遭殴打致伤。事件发生至今已五年多,高女士称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

事件经过:合同纠纷引发冲突

据高女士陈述,2017年4月22日,她与泰宇房地产公司签订《御景龙湾销售代理合同》,并缴纳260万元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不久,秦皇岛市出台限购政策,导致其代理的房产无法正常销售。高女士质疑该公司在签约时隐瞒政策风险,且存在虚假房源、低价干扰销售等问题,要求退还保证金未果。

2019年11月4日,高女士与同伴前往泰宇公司协商时,与负责人徐某及李某发生争执。据高女士提供的现场视频,徐某及多名在场人员对其辱骂并实施殴打,医院诊断记录显示其肋骨骨折、身体多处受伤,同行人员付某某亦受伤。现场视频显示,冲突期间高女士遭推搡、拽扯,上衣被撕破。报警后,青龙镇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但高女士认为警方处置过程中未及时控制涉事人员,且案件后续调查进度缓慢。

案件进展:证据缺失致处理停滞

高女士表示,案发后监控硬盘疑似被人为取走,导致关键证据缺失。其多次要求进行伤情鉴定,但派出所以“证据不足”“领导未签字”等理由未出具鉴定委托书。2023年,青龙镇派出所曾尝试协调双方签署息诉罢访协议,但未达成一致。

针对高女士的指控,截止发稿泰宇公司及青龙镇派出所尚未公开回应。高女士请求相关单位依法彻查此事并严肃处理,期盼案件早日得到解决,维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人士指出,若当事人对警方办案过程存在异议,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同时,合同纠纷及人身损害问题可通过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维权。

目前,高女士表示将继续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期待案件早日公正解决。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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