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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八分、不入八分,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清代的宗室爵位,有“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之别。主流观点认为入八分可以享受特殊礼遇及八种实物标帜,即朱轮、紫缰、背壶、紫

清代的宗室爵位,有“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之别。主流观点认为入八分可以享受特殊礼遇及八种实物标帜,即朱轮、紫缰、背壶、紫垫、宝石、双眼孔雀翎、皮条、太监。

这种看法只窥其表,没有涉及到精髓部分。如果详加考证宗室十二等爵制,就不难发现,入八分和不入八分有着森严的等级差别,不仅仅是荣誉,更多地体现在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

通俗地理解入八分是股东、是主子,不入八分是打工的、是奴才。

01

天命十一年(1626年)九月一日,皇太极继汗位,对兄弟子侄大加封赏,并设宴庆祝。

努尔哈赤第七子阿巴泰被封为贝勒,宴会中他被安排在杜度、岳托、硕托一桌。按辈分,阿巴泰是叔辈,和小孩坐一桌让他颇为不满,发了牢骚。

不久,皇太极再次设宴请蒙古王公吃饭,阿巴泰又和小辈坐一桌。这一次阿巴泰当场发了火,说他的贝勒当得实在太窝囊了,以后吃饭别叫他,说完离席而去。

阿巴泰此举让皇太极下不来台,令大贝勒代善前去训斥。代善说了以下这番话:

“尔先时尚不得随五大臣之列。德格类、济尔哈朗、杜度、岳托、硕托早已随班议政,尔不与焉。因尔在诸弟之列,幸得六牛录户口,方居贝勒之次。今尔妄欲自尊,将谁欺乎?”

“阿济格、多尔衮、多铎皆系皇考分给全旗之子,诸贝勒又先尔入八分之列。尔今为贝勒心犹不足,欲与大贝勒抗行,僭越甚矣!若尔为大贝勒,将不更生觊觎耶?如此紊乱纪纲,尔如伏罪则止与应得之罪,若不服尔罪更重矣。”

代善的话信息量很大,谈到了“八分”之列。阿巴泰由于是庶出,在此之前没有入八分,皇太极继位封了他贝勒爵位,并赐予六个牛录的人口,这才勉强入八分。

而德格类、济尔哈朗、杜度、岳托、硕托以及多尔衮三兄弟都是嫡出,他们不是一旗之主,就是旗下领主,早在努尔哈赤去世之前已经入八分之列,并随班议政。

努尔哈赤生前在接班人问题遇到了挫折,储英、代善两人先后出局。因此到了天命七年三月,努尔哈赤决定不再立储,实行“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制度。

八和硕贝勒意指“八分”,与后金政权的八旗制度相吻合。八和硕贝勒是指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济尔哈朗、多尔衮(一说阿济格)、多铎、岳托。

以上八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分掌一旗,或兄弟共掌一旗,是后金政权中权力最大的旗主贝勒。

02

八旗制度是融政治、军事、社会为一体的组织,其宗旨就是“有人必八家分养之,土地必八家分据之”。八旗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对旗下属人有生杀予夺之权,各旗内部事务具有自主性,他旗旗主不得干涉。

各旗之下分别领有不同的牛录(入关后称佐领),但这些牛录不全都是旗主的个人财产,有一部分会被分给有战功的子侄。

比如正蓝旗的旗主贝勒是莽古尔泰,他的同母弟德格类也被分在旗下,领有12个牛录。阿巴泰被封为贝勒后,也划在了正蓝旗下,领有6个牛录。

德格类、阿巴泰因领有牛录,被准许参与议政,所以也就跨入了“入八分”的行列。

阿巴泰和德格类的性质不同,他不是嫡出,皇太极鉴于他战功卓著才封他为贝勒,赐给他6个牛录。所以代善说他“因尔在诸弟之列,幸得六牛录户口,方居贝勒之次”。

努尔哈赤生了16个儿子,只有8个是嫡出,他们都分得了不同数量的牛录。而庶出的只有阿巴泰一人入八分,如第三子阿拜,仅得了个不入八分的镇国将军。

皇太极继位后,令阿拜依附于多铎的正白旗下,手里没有一个牛录。阿拜比多铎大29岁,这种以兄长从属于幼弟的情况看似不合理,实则就是入八分和不入八分、有股份和没股份的区别。

入八分与不入八分是清入关前宗室内部在财产、权力分配上的一个原则。旗主和领主按照手里的牛录数量进行分配,没有牛录的则不参与分配。

皇太极改元称帝后,重新制度宗室爵制,分为十二等,从高至低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入八分镇国公、入八分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十二等爵位中,按照入八分和不入八分的区别分为“大五等”与“小五等”,大五等即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入八分公,其他不入八分的称为小五等。

皇太极在分封的时候,还将旗主与非旗主进行了严格的区分。凡是被封为和硕亲王的就是旗主,郡王及以下都不是旗主。

03

入关后,在诸多礼制上又对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作了细致的规定。

以朝会班位为例,凡大朝、常朝,亲王以下入半分公以上,俱在太和殿等宫殿的丹陛下序立,行礼后入殿内坐。不入八分公以下则于丹墀内排列,行礼后于原立位序坐。

入八分公可以参议朝政,随班行走,不入八分公则无此权力,只在本旗行走,听从王等任用、使令。

服用上,常服冠顶上的红宝石顶、朝马、紫缰、太监以及其他荣誉配饰等,都是入八分以上公可用,不入八分公不得僭越。

此外,在妻子、子女册封上也有显著差别。亲王、郡王之侧室,为侧福晋,亲王可封四人,郡王可封三人;贝勒以下入八分公以上侧室封号为侧夫人,贝勒准封二人,贝子、入八分公可封一人。

不入八分公只册封正妻,无侧室之封,所生之女也不授郡主、县君等位号,统一称“宗女”,也不给俸禄。

关外时期,努尔哈赤、皇太极是以分家产的形式,将八旗旗下牛录分与本家族中入八分的宗室贵族,这些领有牛录的旗主、领主对牛录下人有主属关系。

康熙中期以后,康熙帝将年长皇子分到下五旗,很大程度上稀释了旗主王爷的权力。但入八分领有牛录的旧制依然存在,康熙、雍正、道光诸朝对他们领有的数额也做过规定。

而那些不入八分的低爵位成员,则与无爵的闲散宗室、觉罗及普通旗人一样,被分编入八旗满洲之中。他们对于领有牛录的入八分公而言,就是属下,充当奴才的角色。

康熙晚年,下五旗入八分王公经常役使不入八分的宗室,有的还受到责骂鞭打。甚至有的辈分高的不入八分公,受到侄、孙辈入八分公的凌辱。

不入八分公说到底还是爱新觉罗家族的成员,最起码的体面还是要有的。雍正二年出台了新规定,将所有下五旗不入八分公全部划拨到“公中佐领”(即归朝廷管理的佐领),令他们在上三旗行走。如此,也就避免了不入八分公遭受凌辱的局面。

到了清中期以后,不入八分公及以下爵位,实际上已和普通的旗人没有太多区别了,无非就是顶着一个空头的宗室而已。(全文终)